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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通报十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2017-09-06 中国吉林网

近期,白山市纪委监察局通报10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这10起典型问题是:


1.临江市六道沟镇错草顶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宋立成对移民扶持政策把关不严,造成违规享受补贴问题。2015年5月,临江市六道沟镇错草顶子村民委员会的蓝莓种植项目列入2015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计划。宋立成对扶持政策把关不严,将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宋姓两人列为补贴种植户上报到临江市移民办,造成此二人违规享受了含有补贴的租用土地和蓝莓苗木,折合人民币5.66万元。宋立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抚松县万良镇明水村监委会主任黄明波冒领大豆补贴问题。2015年,黄明波在任明水村监委会主任期间,在申报国家大豆补贴(在册地)时,将本人不符合补贴规定的20亩土地予以申报,冒领大豆补贴款0.2万元,在村里造成了不良影响。黄明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抚松县露水河镇东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丁玉良,党支部委员、村委会文书陈祥花工作失职,导致村民套取扶贫资金问题。2016至2017年,抚松县露水河镇东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丁玉良,党支部委员、村委会文书陈祥花,对领取国家扶贫资金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该村村民套取玉米补助资金0.33万元、套取“米改豆”补助资金0.4万元、违规领取救灾补助金0.19万元。丁玉良、陈祥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靖宇县那尔轰镇民政助理刘福贵工作失职,致使他人违规领取低保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5年,靖宇县那尔轰镇民政助理刘福贵,因工作失职,未及时排查低保信息,致使他人违规领取低保金0.3万元。刘福贵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白山市浑江区红土崖镇四道岔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永财骗取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3年,红土崖镇四道岔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永财,在自己不符合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贴政策条件的情况下,开据虚假证明,申报危房补贴,骗取危房改造补贴资金0.5万元。王永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白山市江源区江源街道社会管理办公室主任历明军违规发放扶贫资金问题。2009年至2010年,历明军在任江源街道社会管理办公室主任期间,为不符合条件的村民办理低保手续,导致村民违规领取低保金0.62万元;在发放泥草房改造补助资金过程中,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程序,导致他人套取泥草房改造补助资金1.3万元。历明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白山市江源区大石人镇大石人村党支部副书记姜盛利制作虚假档案,骗取危房改造补贴款问题。2013年,姜盛利在任大石人村党支部副书记期间,在明知村报帐员申某不符合危房改造申报条件的情况下,为其制作虚假档案,导致申某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55万元。姜盛利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8.临江市闹枝镇义和村党支部原书记、村主任王进军,原报账员荣先进协助他人套取危房改造补贴款问题。2013年,王进军、荣先进两人在审核危房改造申请材料时,在明知村民韩某、吕某没有盖房的情况下,仍然审核同意两人的申请,致使国家危房改造补贴款损失4.09万元。王进军、荣先进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9.靖宇县那尔轰镇朝阳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文生套取农业保险问题。2011年至2013年,王文生与本村文书陈喜红利用为村民向农业保险投保的职务便利,合谋以虚假投保农作物亩数的方式,套取国家保费1.04万元。王文生、陈喜红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10.长白县十四道沟镇十四道沟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富茂套取泥草房改造资金问题。2009年,李富茂在其儿子不符合泥草房改造申报条件的情况下,为其申报泥草房改造资金,违规套取泥草房改造补贴0.5万元。李富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关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增强脱贫攻坚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通报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省专项巡视扶贫领域工作组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层层传导压力,严格监督执纪,强化追责问责。凡是扶贫工作不务实,脱贫过程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扶贫工作中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问题的,要对党委、纪委“双问责”,确保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取得预期效果,促进各项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白山市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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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省纪委监察厅

编辑:韩菡         审校:熊一黎

主编:马楠      监制:周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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