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拟招聘89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长春市拟招聘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89名
11月2日报名
补贴参照长春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并享受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补贴
此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为各城区、开发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即协助完成各城区、开发区的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低保边缘户、低收入家庭认定和低收入住房认定及其他方面救助的申请、受理及入户核查、信息比对、政策咨询等工作。主要面对就业困难群体。
招聘条件
1、长春市城区、开发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不含双阳区、九台区)。
2、高中以上学历。
3、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并具有以下条件人员:
①国有集体失业人员;
②“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人员;
③家庭经济困难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低保家庭除外);
④失业退役士兵;
⑤大龄失业人员(4050人员)。
注:已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两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除外),不在招聘范围内。
人员管理和待遇
长春市社会救助事业局组织各城区、开发区统一与社会救助协理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协议。签订协议方式为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计协议期限满三年自然终止。长春市社会救助事业局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建立公益性岗位考核制度、考勤制度、告诫制度以及辞退制度。如聘用人员违反相关规定、工作纪律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适应工作的,即行终止协议。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参照长春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享受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补贴。
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2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00-4:00时。
(二)报名地点
长春市就业服务局二楼(长春大街602号)
(三)需持证件
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相关材料,1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
(四)资格审查
2017年11 月3日 ,由市就业服务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参加考试。
(五)组织考试
由市就业服务局、市社会救助事业局共同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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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春日报
编辑:韩菡 审校:曲翱
主编:马楠 监制:周景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