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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网问答丨长春市退役士兵安置申请应符合哪些条件?

2017-11-29 中国吉林网




开栏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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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
长春市退役士兵安置申请应符合哪些条件?

长春市民:

长春市退役士兵安置申请应符合哪些条件?

吉林省网上办事大厅

退役士兵安置


申请条件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2、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接收安置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件和介绍信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安置政策


2011年11月1日以后退出现役的符合自主就业条件的士兵,由市(州)、县(市)政府发给经济补助。服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发,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发。经济补助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


从2012年冬季新兵入伍开始,取消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差别,实行城乡一体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每年按照不低于入伍上年度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0%的标准发放。义务兵服役期间立功受奖者增发优待金。


对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为5-8级残疾等级的、烈士子女,退役后由政府负责安排工作。


办理地址:长春市民政局安置办长春市民政局


地址:长春市皓月大路1155号


电话:0431-87905355


问题二

在长春市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需要准备什么?


长春市民:

在长春市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需要准备什么?

长春市司法局

法律职业资格证


法律职业资格证是证书持有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申请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凭证,由司法部统一制作、颁发。符合相关条件,经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学历、专业条件; 


5、品行良好。


考试时间


4月中下旬发布司法考试大纲;6月初发布报名信息;6月中旬开始进行网上预报名;7月初进行现场确认;9月的第三个周末考试;11月中下旬开始查询成绩;12月初开始通过的考生可以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次年3月—4月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次年7月通过上一年度司法考试的应届毕业生申领法律职业资格。


所需要件


1、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准考证(主证及副证)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由受理申请的机关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原件(由受理申请的机关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


办理指南


1、审验身份证、学历证,并提交省司法厅复核;


2、填写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提交);


3、提交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4、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书面证明材料;


5、填写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


6、收取证书工本费、发放司法部核准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办理单位:长春市司法局(http://www.cc148.com/index.htm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青年路6399号


电话:0431-87605296


问题三
外省市调入人员申请行政关系转接应符合哪些条件?

长春市民:

外省市调入人员申请行政关系转接应符合哪些条件?

吉林省网上办事大厅:

外省市调入人员行政关系接转

行政关系,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能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申请条件


下列人员经用人单位同意录用或聘用,可予以引进: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的人员;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四)在国外取得经我国驻所在国使(领)馆教育处(组)认证的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出国留学人员和在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进修人员、合作研究人员; 


(五)经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估认定能带入产生较高经济较益的生产、科研项目的人员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具有特殊才能的各类人员。 引进人才的年龄除已有规定的外,一般应在45岁以下。其中,被国家人社部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经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等各类高级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办理指南


1.各区县引进人才:


(1)向所属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提出引才申请;


(2)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向拟引进人才原工作单位进行商调;


(3)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接收到拟引进人才人事档案和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同意调出函后,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填写《人才流动呈报表》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同时,填写《引进外省市人才手续预审表》并通过审核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4)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办理引进人才调动审批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一次告知经办事项材料;


(5)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凭《受理通知书》到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领取调动通知书。

办理单位: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安达街229号


电话:0431-88781533


问题四
长春市直管公房使用权转让(不购买产权)所需条件是什么?

长春市民:

长春市直管公房使用权转让(不购买产权)所需条件是什么?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直管公房使用权转让(不购买产权)


为规范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行为,合理调剂住房余缺,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高房屋的使用效能。


所需条件:


公有住房,包括市房管部门直管、单位自管的住宅房屋;

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是指公有住房承租人经产权单位同意,将其承租使用的公有住房使用权按规定转让给他人;

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应当按照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让公有住房使用权:


有租赁纠纷的;


危险房屋;


同住家庭成员对转让有异议的;


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转让的。


公有住房使转让时,在同等条件下,该房屋所有权单位有优先受让权。


办理单位: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地址:西环城路5555号


电话:0431-81810653



问题五
长春市优抚对象申请定期定量补助的审批条件是什么?

长春市民:

长春市优抚对象申请定期定量补助的审批条件是什么?

长春市民政局安置办长春市民政局:

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审批


申请条件


1、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


2、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持有复员军人证件或组织批准复员,并已确定其身份,没有参加工作的复员军人,包括: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复员军人;解放战争时期入伍的复员军人;1949年10月1日至1954年10月31日期间入伍的复员军人;


3、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患慢性病的有部队因以上卫生机关出具的原始病情材料证明,本人档案或退伍证有记载,退伍后接受当地民政部门指定医院的检查,确属部队带病(原部队)退伍,并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


4、对在原单位领取精简下放职工补助费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其补助低于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的,改领同期入伍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定补的;


5、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农业户口人员,因国家征用土地或因购买商品房等原因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改领城镇定期定量补助标准的。


所需要件


A、当事人的书面申请


B、当事人户口簿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C、当事人应提供的有关证件、证明


D、视情提供其他材料


办理单位:长春市民政局安置办长春市民政局


地址:长春市皓月大路1155号


电话:0431-8790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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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网综合

编辑:郭子凡            审校:曲翱

主编:马楠                监制:周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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