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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务用车标识发布 监督电话043X-12388

2017-12-26 中国吉林网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吉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巩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实现公开透明使用,吉林省按规定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施标识化管理。


据悉,此次标识化管理的实施单位为全省各级党政机关车辆范围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车改后保留的机要通信用车、应急用车、调研接待用车、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及尚未明确统一制式标识的执法执勤用车、行政执法用车及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公务用车标识及效果图 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供


据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各级党政机关于12月15日之前准确核实公务用车情况,对实施标识化管理车辆进行如实统计登记,并于12月31日前按时有序组织车辆,做好实施工作。


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实施工作完成后,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应于2018年1月31日前对辖区党政机关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未按时完成或搞变通等行为问题,及时作出纠正处理,凡不按规定喷涂、故意遮盖、擅自损毁标识的,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对工作中弄虚作假、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做到“严格规范、不留死角”,真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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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施标识化管理

  

省直机关公务用车标识喷涂工作于12月12日正式启动,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历时12天,145家省直部门单位近600辆公务用车圆满完成统一标识喷涂。 

       

此次标识化管理的实施单位为全省各级党政机关,车辆范围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涵盖车改后保留的机要通信用车、应急用车、调研接待用车、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及尚未明确统一制式标识的执法执勤用车、行政执法用车及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 

       

公务用车实施标识化管理,“阳光”运行,提高了使用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进一步巩固车改成果、提高违规成本、杜绝违规行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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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视通手机客户端 、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编辑:刘怡彤            审校:王奕苏

主编:马楠             监制:周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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