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网问答 | 长春市民咨询:哪些新能源汽车可以免征车辆购置税?
长春市民:
长春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172号)规定:“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二、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三、2018年1月1日起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二)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三)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达到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标准。(四)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企业)在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安全监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根据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发展、技术进步和车型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条件。”
吉网网友:
长春市市长公开电话:
高速站是营业型场所,白天给车辆提供临时停靠场所,因为夜间不营业,如果夜间停车存在安全隐患,联系了反映人解释了此事,反映人表示理解、支持。
长春市民:
长春市国家税务局:
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规定:“三、简化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答复或核实判断为准。
长春市民:
2018吉林省监理证什么时候开始报名?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监理证已取消,监理人员继续教育由建设监理协会负责,请咨询0431-82752539。
长春市民:
在长春取得了发票,但没有打印商品税收简码,发票能用吗?
长春市国家税务局:
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根据国家税务局的答问内容,未打印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的增值税发票可以正常使用。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答复或核实判断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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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网综合
编辑:张饮杨 审校:刘怡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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