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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挥司法利剑,斩黑恶“毒瘤”!杭州法院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成果,400多个黑恶分子已领刑!

杭州中院 2021-04-30


2019年4月25日上午,杭州中院在萧山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开始前,萧山法院对三起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其中被告人胡剑冰等十二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虚假诉讼罪、强迫交易罪一案,首要分子胡剑冰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七人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发布会上,萧山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陈立芳通报萧山法院审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的基本情况,杭州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陈国良通报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阶段性成果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式开展以来,至2019年3月底,杭州两级法院一审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46件1021人,审结56件436人。二审受理涉黑涉恶案件25件251人,审结12件108人。


案件特点

与普通刑事案件相比,黑恶犯罪案件存在如下特点:

1.被告人数量多,大多有前科劣迹且呈现年轻化趋势。已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 “85后”首要分子占一半以上。

2.犯罪事实多。已审结56件黑恶犯罪案件中,组织犯罪事实数量578起,其中西湖来阳等人涉黑一案即达93起事实。

3.犯罪领域相对集中。主要表现为“套路贷”、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充当“地下执法队”,欺行霸市,操纵、经营赌博,强揽工程等方面。

4.服判息诉率低。黑恶案件被告人上诉率达44.64%,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几乎全部上诉。

 

工作举措

1、依法严惩重判,提升审判质效

全市两级法院牢固树立“铁案”意识,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庭前会议、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准确认定黑恶势力犯罪及各被告人在犯罪组织中的作用、地位,坚持从严惩处方针,对于黑恶势力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及黑恶势力“保护伞”,依法应当判处重刑的坚决依法重判,确属罪行极其严重,依法该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在一审判处的436名涉黑恶被告人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29人,重刑适用率达29.58%

严格把握黑恶势力犯罪审判阶段取保候审适用标准,严格把握缓刑、减刑、假释适用标准,不给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留有任何逃避法律制裁的可乘之机,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嚣张气焰。

综合运用追缴犯罪所得、没收犯罪工具、判处财产刑、资格刑等各种手段,对黑恶势力犯罪“打财断血”,切实铲除黑恶势力关系网、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及再犯能力,防止死灰复燃。全市法院在涉黑恶案件中共计判处罚金刑2895万元

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最大限度提升审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深入摸排线索,注重深挖彻查

截止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共移送“保护伞”线索13条、涉黑涉恶线索180条,部分线索公安已经立案侦查,其中1条线索经侦办后,已成功破获系列诈骗案件

3、参与综合治理,延伸审判职能

全市法院立足本职,特别注重延伸审判职能,切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充分结合“百千万”活动集中蹲点调研活动收集民意、传递黑恶线索;深入村镇社区,向村民宣讲扫黑除恶相关知识;走进校园,向大学生宣讲“校园贷”的危害。在审判工作中,重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司法建议。



提高政治站位

强化政治担当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精准打击涉黑恶犯罪

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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