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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微信朋友圈假卖口罩诈骗3万,获刑三年!

杭州中院 2021-07-11

卖口罩的


请问这款和昨晚那两款有现货吗?急用!



这款口罩有37000多个现货,单价1.5元。昨天晚上那两款已被非洲人给全部团购完了,我看一下还剩多少只……

啊!那我立刻下单!!!



从网上下载口罩图片,在朋友圈发广告声称自己有口罩现货,在聊天过程中营造货源紧张氛围,并催促买家快点下单付款,买家付款后各种推脱或置之不理。



2月24日,余杭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防疫物资诈骗案。被告人冯某犯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朋友圈发广告

以卖口罩为名,诈骗为实


新冠肺炎肆虐,杭州余杭某小区保安冯某看到有同事在卖口罩赚钱,遂起了心思也想趁机做口罩生意赚点外快。但由于手头没有货源,于是冯某就想到干脆借此骗些钱。


说干就干,2020年2月7日,冯某先在某购物网站上下载了口罩的照片,然后用自己平时不常使用的微信发了朋友圈,配文表示自己有口罩出售。



广告一经发出,当天就有人留言表示需要买口罩。但其中有人表示需要货到付款,冯某当即拒绝不再联系并删除相关记录。


2月8日,本案被害人柯某看到冯某的朋友圈广告后,添加了冯某的微信,向冯某采购2万个口罩用于捐赠。冯某马上编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套说辞,说手里有货但货源紧张。柯某一见这情景,马上要求付款并要求当天发货。冯某满口答应,并收取了对方分两次转帐的3万元,表示马上发货。


之后,冯某就对柯某置之不理了,实在拖不过去就回复一个自己很忙、忙完就发货的消息,或者发一些中草药等消息迷惑对方。



多次联系无果后,柯某意识到被骗,遂报警。余杭区公安分局接到线索后火速抓获冯某,并从冯某处扣押了违法所得的3万元。


获刑三年,悔不当初


2月20日,余杭法院立案受理被告人冯某犯诈骗罪一案。


2月24日,余杭法院院长罗鑫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庭上,被告人冯某自愿认罪认罚,一度痛哭流涕,悔不当初。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且系在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控期间实施诈骗,依法从重处罚。遂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冯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同时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并没收被告人相关犯罪工具。




法官提醒


本案被告人冯某作为一个80后,本应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防控疫情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但却动起歪念,在这个特殊时期犯下违法犯罪行为,趁机借疫情实施诈骗,为法律所不容,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疫情当前,口罩成了必需品,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了人民群众迫切需要口罩等防疫物资的心理才得逞,在这里,我们提醒广大人民群众:


1 在重视疫情防护的同时应当保持理性,尽量从正规渠道购买防疫物资;


2 通过线上渠道购买时,不要轻易相信网络或微信群内的信息,做好信息甄别和财产保护,不轻易在没有交货或保障的情况下预付货款;


3 在发现权益被侵犯后要及时报警,越是特殊时期越要提高警惕、擦亮眼睛、谨防上当,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来源:余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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