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年末不忧薪!18名劳动者在滨江法院领到工资执行款

杭州中院 2021-07-11

编者按

根据最高法院、省高院统一部署,杭州法院于2020年9月下旬至2021年春节前,开展“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为配合专项行动,杭州中院特别推出护航“六稳六保”执行宣传专栏,介绍“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情况,服务“六稳六保”案例、经验、做法等。


劳动报酬是人民群众的立身之本、生活之源,执行好劳动报酬类案件是法院做好服务“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关键一环。12月23日,滨江法院执行局举行涉民生案款集中发放活动,向18名劳动者集中发放工资款以及经济补偿金37万元。



20万元工伤赔偿案款到位

老陈激动了


12月23日,申请执行人老陈早早地来到法院等待案款的发放,当倪寿波法官把20万元案款交到他手中时,他的激动之情溢于言表。收好案款之后,老陈郑重地掏出两面锦旗,交到法官手中:“我们一家人都真的非常感谢您了,真的要相信国家,相信党,是不会让我们老百姓吃亏的,谢谢您,真的谢谢您。”



2020年8月,申请人老陈的劳动仲裁案终于尘埃落定,仲裁委员会裁定杭州某单位赔偿老陈20万元。2020年9月21日,该案申请强制执行后,申请执行人老陈通过移动微法院向倪寿波法官仔细说明了他的情况,原来由于工作腰椎受伤、无法工作的他在等待仲裁结果的一年多里,既要承受身体的苦痛,还要一力承担一家老小的生计。案件判决后,因为迟迟未能收到应得案款,基本生活都成难题。倪寿波法官调查了解后,倍感此次执行责任重大,表示必定会倾尽全力尽快为他执行。


正所谓,打蛇打七寸,挖树先挖根。在积极执行的过程中,倪寿波法官发现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实则为挂名法人,而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相互推诿的问题十分严重。


10月21日,倪寿波法官首先依法限制该公司挂名法人王某消费,使其无法正常进行工作,使挂名法人王某主动催促实际控制人郭某联系法院。同时,依法向该公司发出失信决定书,此举实际影响该公司招标投标与正常经营。


11月23日,实际控制人郭某主动联系倪寿波法官,在法官详细说明判决法理、执行依据与拒执的严重后果后,郭某承诺将在12月16日之前付清案款。


12月16日,20万元案款准时打入法院,倪寿波法官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如释重负,关系到老陈一家人生计的这个案件终于可以圆满执结。


16个工作日——从立案到执结

9名劳动者拿到了拖欠工资款


此次发放的案款中,还有一笔10万元的拖欠工资款,源于同一家公司的劳务工资案件,涉及申请人9人。


11月5日立案后,承办人来飞法官立即核查案件信息,查控该公司名下资产。11月10日,及时与该公司法人杨某取得联系,通过详细沟通、普法,使杨某了解法院关于进一步强制执行的相关政策,告知失信、限消、罚款处理对其工作生活产生的严重影响,最终杨某表示将尽快履行。


临近年底,该类案件更需快刀斩乱麻,时刻盯紧不放,11月13日,来飞法官再次联系杨某确认下周汇款。虽然得到被执行人的肯定回复,承办人依然不敢放松警惕,多年执行经验使他明白在结果没有落定之前,任何变故都是有可能发生的。


果不其然,眼看承诺的回款期限已至,却仍未收到应收案款,于是在11月18日、19日,来飞通过移动微法院、电话、短信多种方式联系被执行人,却未能得到任何回音。即便多次联系都石沉大海,来飞法官仍坚持不懈,终在20号下午与杨某再次取得联系。来飞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了解杨某筹措资金的进展与困难,从司法角度提出合理建议,并重申不依法执行的严重后果,刚柔并施,最终杨某承诺会在11月24日与11月26日分别将案款打入法院。


11月26日,被执行人杨某在汇入最后一笔款项后,该执行案件顺利结案,总共用时16个工作日。




2020年以来,滨江法院执行局已办结劳动报酬类案件578件,发放案款达2210万元。这不仅很好维护了上百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升了他们的依法维权意识,更是彰显了法律权威,有利于打造优良的营商环境。



来源:滨江法院


出国打工遇上疫情,仓促回国后发现劳务费给少了,幸好有这项机制~

“我是我妈亲生儿子,凭什么不能继承遗产?”

婚前房产被抵押,竟是丈夫找了个酷似自己的人去签字!法院判了

点“在看”给我一朵小黄花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