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中答卷”请审阅!斯金锦院长向人大报告法院半年工作
8月16日,杭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斯金锦在2021年“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会上,向人大报告杭州法院2021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围绕中心大局,切实服务保障“重要窗口”建设
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发展。审结全国首例“人脸识别案”,妥处涉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劳动纠纷案,审结薇娅诉“薇娅严选”不正当竞争案。对杭州近五年主要数字经济企业涉诉案件进行研判,辅助党委政府做好数字经济发展风险研判和政策制定。
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6556件,2起案件分别入选全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例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积极探索云上物证室在专利案件中的运用,解决实物证据存放、比对难题。
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依法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15条措施,审结涉外商事案件585件,深入推进跨境数字贸易法庭建设。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严重暴力、侵财等犯罪,新收案件4190件,审结3967件。审结贪污、贿赂等案件92件107人,审结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案件119件。余杭法院稳妥审结“网络诽谤案”,以诽谤罪追究两被告人刑事责任。
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实体化、标准化、智能化运作,协调化解27.6%的行政案件。一审行政案件调撤率达24.3%,新收行政案件同比下降6.5%。审结行政案件926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360件。妥善审理涉亚运场馆建设纠纷。
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积极助推“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迭代升级“一码解纠纷”平台,获评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十大最佳实践”。深化基层“微法庭”建设,培养乡村“法治带头人”900余名,成为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有力抓手。
深化当事人“一件事”改革。先后与20余家单位建立执行“一件事”高频事项联办机制,实现不动产查询、查(解)封、股权冻结、解冻等事项“一体办”“一键办”“一日办”。拱墅法院设立全省首个“司法数字服务站”,竞拍人提车时间缩短至半天。
强化民生权益保障。审结民事案件7.2万件,其中涉及就业、医疗、养老、育幼等各类民生案件4746件。审结婚姻家庭案件4371件,调解撤诉率65.9%。为2715名务工人员追回拖欠工资款5884万元。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62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4件。加强钱塘江、大运河、千岛湖等重点流域司法协作力度。
增强当事人胜诉获得感。执结案件4.7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12.5亿元。在全省率先实行预罚款、预拘留等措施。全市法院发出执行预警决定书1468份,敦促执行到位8846.4万元。对539家暂时受困的企业采取“活封活扣”举措,对符合条件的1079家企业和5130名个人进行信用修复。积极推进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
四、深化数字改革,扎实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全面推进数字法院建设。全市法院有12个数字化改革项目被列入省高院改革重点任务。推动杭州互联网法院深化改革、迭代升级“凤凰智审”、拓展区块链智能合约应用场景等方面走在全省前列。依托涉众案件管理平台,为17万余名受损集资参与人在线发放首批案款17亿元,有效避免人员聚集。
深入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诉前委派调解化解纠纷70430件,司法确认有效率99.4%,小额诉讼和简易程序审结案件占比分别为18.62%、64.58%,平均办案周期分别为28.2天、51.6天。一审独任制适用率88.7%,二审独任制适用率52.4%。在线立案率和电子送达适用率分别为80.1%、96.6%。
扎实推进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完善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审级监督指导。全市法院院庭长办案35767件,占全部案件的23.8%。
五、从严管党治院,严实打造过硬法院铁军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接受市委巡察,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严格贯彻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铁规禁令,常态化做好廉政风险防控排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司法腐败。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强化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按期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1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6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维护司法公正。
一是把好方向,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
二是提高站位,为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三是敢于创新,全力推进全域数字法院建设。
四是共治共享,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五是从严治院,以更高素质展现头雁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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