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分居期间,子女是否可主张“婚内抚养费”?|解读民法典
一起来看下面这起案例
基本案情:
父母分居,母亲无力独自抚养未成年子女
法院审理:
父母未离婚,未成年子女可以主张抚养费
但是小汪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汪某的收入状况,根据本地的平均收入情况和生活水平,小汪的实际生活需求及双方的负担能力,法院酌定汪某支付小汪抚养费每月1000元直至小汪独立生活止,医疗费、教育费凭有效票据承担一半。
抚养费纠纷,一般常见于父母离婚纠纷或者离婚之后,而本案属于父母未离婚,未成年子女要求支付抚养费的情况。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该义务并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改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夫妻双方已经分居,但是抚养义务并不会因此受到影响,不直接和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仍然应当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抚养义务作为一项法定义务,父母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父母是否离婚、父母有没有收入等,均不影响父母承担该义务。对于父母不履行该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有权起诉至法院要求给付抚养费;对于父母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构成遗弃罪的,将追究父母的刑事责任。
抚养费由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构成,在司法实践中,确定抚养费需要从以下几方面予以考虑: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双方父母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未成年子女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数额一般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考以上比例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来源:富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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