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杭州法院诉讼服务及相关事项提示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
疫情防控期间
我们建议您
诉讼事项请优先在网上办理
问
哪些诉讼事务可以在网上办理?
答
诉讼咨询;提交或修改调解、立案和执行申请;办理诉讼费用的缴纳、退费及电子票据领取等诉讼费相关业务;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申请书、证据、上诉状等各类诉讼材料;以远程视频方式参与庭审、调解;签署笔录;收取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传票、裁判文书等诉讼文书;律师查阅案卷材料;观看庭审直播;查看裁判文书及案例,等等。
问
通过哪些渠道可以在线办理诉讼事务?
答
1.“浙江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全流程诉讼服务)
2. “浙江解纷码”微信小程序(诉前调解神器)
3.中国庭审公开网(观看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同步直播)
http://tingshen.court.gov.cn/live
4.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公开文书及案例)
https://wenshu.court.gov.cn/
问
疫情防控期间已安排的开庭,还能继续进行吗?
答
疫情防控期间已安排的开庭,如因防控疫情需要,不适宜现场开庭的,法官、书记员将主动联系诉讼参与人,就案件是否通过移动微法院平台进行审理、是否延期、如何提交诉讼材料等事项进行沟通,请诉讼参与人保持通讯畅通;如确定通过移动微法院平台进行审理的,请诉讼参与人予以配合,及时认证身份进入该平台参与诉讼活动。
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冠肺炎正在治疗、隔离而无法参加庭审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申请延期审理;如法官安排网上开庭审理的,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请予积极配合。
问
确需到现场办理的,怎么做?
答
确需到法院现场办理的诉讼参与人,应提前准备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行程卡,配合工作人员询问旅居史,主动配合体温测量、实名信息登记。如行程码带“*”的,请如实告知我们近14天的行程并配合做好流调,有发热(体温超过37.2℃)等症状的,请暂缓来访。
来院开庭的,请在庭审开始前10分钟到达即可,不要过早滞留在审判公共区域;来院开展其他诉讼活动的,请尽量选择错峰时段到院办理,以避免人员过于聚集。
在法院办理诉讼事宜期间,请您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并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制度要求。
问
还有其他可以跟法院联系的途径吗?
答
可通过邮寄方式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寄送诉讼材料(寄送地址附后),请注明诉讼参与人准确联系方式。
在工作时间可以拨打12368司法服务热线,进行案件信息查询、诉讼咨询、联系法官、投诉举报等。拨打杭州地区法院的12368,请在前面加区号0571,根据语音提示就可以成功转接到相关法院的人工台。
执行线索举报,可以拨打两级法院执行举报电话。
您还可以就近前往您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共享法庭”寻求帮助。
杭州两级法院诉讼材料寄送地址
杭州两级法院执行线索举报电话
(杭州区号: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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