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外埠的纠纷,为何纷纷“绕着弯”来杭州打官司?记者探秘杭州知识产权法庭
本文刊载于2022年4月26日杭州日报11版
路易·威登、阿里巴巴、腾讯、戴森、中国黄金……近几年来,越来越多的国际国内知名企业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出现在杭州知识产权法庭上。
自2017年9月8日正式挂牌以来,50人的知产审判团队先后审理了涉高科技滤膜、芯片、3D照相机、靶向药等高新技术案件,其中仅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就有207起。这支平均年龄37岁的团队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而在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2021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中,杭州知识产权法庭有3案入选。
在今年3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工作报告中,有这样一句话:“杭州知识产权法庭成为全国知识产权争端解决的优选地。”这个成立仅4年多的法庭,缘何会受知名企业的“青睐”?成为知产保护定纷止争的“优选地”?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杭州知识产权法庭用数据展示了解密之钥。
坊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每天有超过30个新发明在杭州诞生。对这句话最有感触的,莫过于身处审判一线的法官们。其中,杭州知识产权法庭审结的案件几乎覆盖了专利、商标、不正当竞争等所有知识产权领域。
运行4年多来,杭州知识产权法庭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5766件,较成立前同期增长146.5%,其中一审案件13236件,占比83.95%;二审案件2465件,占比15.64%。审结案件15192件,同比上升127.97%,一审服判息诉率92.38%。
杭州知识产权法庭庭长李奕介绍,近年来,法庭审理的专利纠纷案件增长迅猛、占收案总数的77.78%,占全省同类案件的三分之二;发明、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专业性较强的技术类案件标的额不断攀升,数量也明显增多。同时,涉及知名品牌保护、互联网新技术、新型商业模式的复杂案件也不断增多。
有一个诉讼现象引起了法官们的注意:在许多涉网络交易的案件中,原告当事人在起诉时将在杭的电商平台也列为被告之一。可到案件审理时,原告当事人又纷纷选择撤销对电商平台的诉讼,仅起诉与其实质发生纠纷的一方。
对于这一“怪象”,李奕解读出的是当事人对于杭州知识产权法庭司法公信力等多方面的信赖。“很多当事人本意并非针对在杭电商平台,但如果将电商平台列为被告之一,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案件就可以在电商平台住所地杭州起诉了。”李奕说,正是基于这一目的,以网络平台为管辖连接点的涉外埠案件数量一度陡增。
另一方面,与一般民商事案件不同,知识产权案件由于专业性极强,审理周期普遍较长。《中国审判》2019年发表的一篇文章显示,日本知识产权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11.6个月,欧盟主要国家为18个月,美国的专利案件仅审理前期准备就需要29个月。在杭州知识产权法庭,平均审理周期仅需6个月。“去年,我们一共审理了3086件案件,平均每位法官要审理205件。有些复杂的案件,光卷宗就有好几推车,要找到其中的关键点,无异于大海捞针。”李奕说,有效消化日益复杂的案件,进一步缩短审理周期,提高审判质量,实现从“大海捞针”到“有的放矢”,“我们将继续寻求最优解。”
2020年6月30日,中国(杭州)知识产权·国际商事调解云平台正式上线运行,通过提供案件预判、信息共享、资源融合和数据分析等一体化功能,实现跨时空的知识产权类、国际商事类纠纷调解“一次不用跑”。
截至2022年3月底,已接收调解案件15000余件,涉案金额超过20亿元人民币,案件涉及美国、英国、韩国、澳大利亚等10余个国家和地区;调解完结12000余件,调解成功4000余件,履行率达99%,个案调解最短用时1天。
“其实,即便是像知识产权这样极具专业性的案件,诉讼也非解决矛盾纠纷的唯一渠道。调解,有时可以更高效且低成本地实现维权,平和化解矛盾。”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盛峰说,通过吸纳多元化、专业性的社会力量参与调解,直接实现了知产纠纷诉前调解的社会化与专业化,也让法官们从繁琐的诉累中脱身,将有限的司法资源投入到复杂案件的审判中。
何谓“专业化”?杭州知识产权法庭的庭审,有时的“座次”会特别一点——除了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原被告外,还有一个专门留给技术调查官的位置。
比如,在一起儿童安全椅的专利权纠纷案庭审中,一个被拆解的儿童安全座椅摆在了法庭中央。在控辩双方针锋相对的举证质证后,法官宣布,接下来的庭审环节由技术调查官姜妍主持。
这是一款可以实现360度旋转的转椅,原告主张涉案专利6项权利中的3项。经过对实物的研究,技术调查官姜妍认为,是否构成相同或等同侵权,关键在于同轴固定连接的技术特征和实现转动的操作方式。而被告辩称,自家产品的下转盘是无轴的,而原告的专利权利要求中则写明了“同轴固定连接”,可以理解为有轴,因此自己不构成侵权。
庭审前,姜妍查阅了200余篇儿童安全座椅领域的专利文献,认定专利要求中所用的“同轴”并非要求必然具有轴。此外,在操作方式上,姜妍认为,两款产品的技术手段基本相同,也实现了基本相同的功能。据此,法官认为被诉侵权技术方案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也就是说,被告侵权成立。
近年来,像这样的专利技术类案件,杭州知产法庭每年要受理2660件左右。技术问题的判断,不仅直接关系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还可能决定判决结果。为此,2019年5月开始,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陆续向社会公开招聘了4名技术调查官,并面向在杭高校、科研机构聘任了31名专家教授担任兼职技术调查官,专业涵盖计算机、机械、医药、电学等多个领域。
以法庭审理的6件涉肝靶向药物发明专利权属纠纷系列案为例,如果走司法鉴定程序,单一案件就需耗费3至6个月,而担任兼职技术调查官的浙江大学特聘教授何俏军参加案件调查后,仅耗时4个月便查明了6件案件的全部事实。
两年来,作为知识产权案件“技术密码”的破译者,技术调查官共参与了1403件技术类案件的事实查明工作,出具书面技术调查意见456份,参与调查取证、保全勘验86次。值得一提的是,所有由技术调查官出庭的案件,无一件因技术事实查明问题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
“赢了官司,输了市场。” 这是遇到知识产权纠纷时,大多数企业最怕碰上的境遇。
当下,网络游戏的经济效益非常可观。作为某大型网页游戏的著作权人,浙江游戏企业A公司意外发现一款与自家产品很像的游戏出现在手机端上。虽经“换皮”重新包装,游戏名字也不同,但该款手游的很多内容都复制自A公司的大型网页游戏。为此,A公司联合发行运营公司将苏州某游戏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3000万元。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的侵权类型不断增多。本案中,原告的游戏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被告游戏与原告游戏是否近似,如果侵权成立,每拖延一天,原告的损失又要怎么计算,这都是问题。”承办法官认为,这起侵权案涉及法律漏洞填补、经济学计算等多方面问题,慢慢审查显然是不合适的。
在迅速对侵权认定部分进行审查后,杭州知识产权法庭作出先行判决,判令被告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同时,考虑到一审判决暂未发生法律效力,为了及时制止被告侵权,法庭同步作出临时禁令,责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该禁令立即生效。
解决定性问题后,法官对本案定量部分进行审理,发出了超过10道调查令调取侵权游戏的流水数据,并作出书证提交命令,裁定责令被告自行提供流水等收入数据。被告公司自行提交的数据显示,在法院认定的侵权期间,其运营的游戏总流水金额达9300万余元,扣除渠道分成等部分,金额达4700万余元。以该金额为依据,综合考虑被告公司开发运营手机端游戏所支出的授权成本、推广成本、人工成本、维护成本等因素,杭州知识产权法庭作出赔偿判决。因先行判决生效后,被告公司还在持续运营涉案手游,法庭还同时作出罚款100万元的决定。
“诉讼救济具有滞后性,‘先行判决+临时禁令’的救济模式可以有效改善这一状况。正如本案,我们作出让被告停止侵权的先行判决,同时搭配临时禁令措施,最大程度上减少了原告的损失。”谈起这件全国首例“先行判决+临时禁令”案,承办法官记忆犹新。
“司法往往滞后于社会生活,有时候我们必须慎之又慎地‘摸着石头过河’。”李奕说,“对很多当事人来说,一辈子也就打这么一次官司,我们一个细节没做好,也许就影响了他们的一生。”
来源:杭州日报
王艳颖/文 叶丛/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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