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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平法院关于“临融”案件案款发放公告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关于“临融”案件案款发放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潘立安等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简称“临融”案)刑事罚金及退赔立案执行后,根据执行工作“三统一”原则,指定由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执行,执行案号为(2022)浙0113执743号。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生效的刑事判决,对已执行到的涉案资金进行发放,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放对象
经相关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认定的“临融”案受损集资参与人。
二、发放金额
本次发放金额为279617809元。
三、发放时间
2022年9月5日开始。
四、发放方式
法院委托工商银行为受损集资参与人办理资金清退业务,受损集资参与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领取。
五、相关提醒
1、法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验证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
2、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资金清退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集资参与人应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的要求,合理安排时间领取,避免人员聚集。
4、如有其它问题,可拨打工商银行服务热线(95588)、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专线(0571-86245407),或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咨询。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24日
来源:临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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