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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丁”郑洪志:用法治浇灌平安之花

杭州中院 2023-03-01


2001年,他从师范学院毕业后到舟山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任教师。怀着对法律殿堂的向往,他于2005年考入复旦大学攻读法律硕士,毕业后来到临安法院工作。十多年来,他坚持“情”“理”并重,人民至上,共办结3000多件案件,用调解消弭矛盾,以裁判定分止争。从人民教师到人民法官,不改为民初心,发扬园丁精神,用法治浇灌平安之花。


他是临安法院昌化人民法庭副庭长郑洪志。



调解一起矛盾,

就是为老百姓减少一份忧愁


身在基层法庭,郑洪志碰到的案件大多是乡里乡亲的“家长里短、鸡毛蒜皮”。这些案件看似很小,但往往矛盾尖锐,处理稍有不慎极易引发信访或群体事件。为了啃下这些“硬骨头”,郑洪志总结出了“调解有数、调中有法、法中有情、情法兼顾”的16字调解方针,始终秉持一个念头:调解一件纠纷,消除一起矛盾,就是为老百姓减一份忧,为社会和谐出一份力。



老陈与阿红(均为化名)是村里多年的邻居,却因家门口的一条小路产生了隔阂。为了建新房,阿红违背约定改变了小路,而老陈则要求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双方之间的矛盾渐深,屡调未成,最终一纸诉状闹到了法院。作为承办人,郑洪志没有按部就班排期开庭,而是制订了“三步走”方案。第一步,研究对策。本案系相邻纠纷,简单的一判了事,会把邻居关系弄得更僵,造成更深的矛盾,因此调解仍然是最佳选择。第二步,抓住焦点。现有小路需绕行且坡陡,对老陈这样70岁的老人来说十分不便,他的道路通行权利需依法保护。阿红违约理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恢复原状成本高且执行难度极大。所以,要化解双方的矛盾,就要拿出对双方影响都相对较小的调解方案。第三步,合力调解。通过该村“共享法庭”,郑洪志数次与镇村干部、庭务主任实地查看现场,与双方“拉家常”“磨嘴皮”。终于,在第六次调解中,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通过土地置换补差,让老陈通行无阻,让阿红免受拆房之苦。至此,近三年的矛盾纠纷以撤诉的方式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郑洪志紧紧依托“共享法庭”,通过田间地头调查、进村入户调解,走到人民群众中去化矛盾、解纠纷,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坚持用自己的真心、爱心、耐心、诚心对待群众,用最便捷高效的方式为当事人解决问题,实现了所办案件零上访,把司法温暖送到了千家万户。


重拾“老师”身份,

把普法课送到老百姓家门口


郑洪志所在的昌化法庭地处浙西边陲,距离临安主城区一百来公里,辖区经济欠发达,群众法律意识较淡薄。很多老百姓来到法庭“求公道”,却完全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遭遇欠钱不还,想起诉追回欠款,却连张借条都没有。面对这样的场景,郑洪志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了让更多的人知法、懂法,他重拾“老师”身份,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把精彩的系列普法课送到了百姓家门口。



借助“共享法庭”平台,他为“共享法庭”庭务主任、人民调解员开展专项法律培训会。通过分析典型案例、讲述常见调解技巧、指导制作有效调解协议等,提高基层调解人员的调解能力和专业水平,培养法治带头人,壮大基层调解力量,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和协同高效解决。


利用下乡入村调查、巡回审判、判后回访等时机,他开展司法需求大走访活动。通过全面梳理辖区群众、农村基层组织、乡村企业等涉及“三农”发展层面的司法需求,确定普法内容,形成“定制”普法课,有效提高了普法的精准性和实效性。龙岗镇桃花溪村一位孤寡老人过世后,老人生前的自留地、农田、林地被隔壁邻居、老人堂弟争抢引发矛盾纠纷闹到镇“共享法庭”要求处理;清凉峰镇顺溪村因修建“双溪口水库”自留地、农田、林地被征收而引发村民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针对涉农村土地纠纷多发的实际情况,郑洪志在“共享法庭”为镇、村干部定制了专题法治课程——《农村土地流转法律问题与裁判规则》。


送法进校园,担任法制副校长,以法治呵护幼苗成长。送法进镇街,用生动有趣的案例,让民法典家喻户晓。郑洪志总说,作为一名曾经的人民教师,我更有一份责任,要做好法治宣传,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司法的力量,让法治的雨露能够润泽这片土地。


立足人民法庭,

为村民共富之路保驾护航


临安全区山核桃种植面积超过57万亩,占全国总面积的31%;山核桃常年产量稳定在1万吨以上,占全国产量的37%。山核桃一直以来都是临安老百姓心目中的“金果子”,每年“白露到竹竿摇”,山核桃林里总会发生一些“小摩擦”。老张家为采摘铺设的地网边缘延伸到了老李家的山核桃树下,各家边界如何计算?老李家的山核桃自然掉落到了老陈家的地网上,这颗“金果子”到底是谁的呢?



为保护“金果子”顺利采摘,郑洪志针对需在家采摘山核桃的当事人,合理安排和调整开庭时间。一周的采摘期内一律不安排开庭,一周后如有当事人以家里山核桃还没采摘完为由要求调整开庭时间,通常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尽量避免耽误山核桃采摘工作。遇到因山核桃采摘引发的相邻关系、人身侵权责任等纠纷时,他第一时间运用“共享法庭”平台指导镇、村两级“共享法庭”就地化解纠纷。他妥善审理山核桃采摘引发的农村林地承包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提供劳务者责任纠纷等案件,高效审结涉及山核桃买卖和加工引发的经济类纠纷,为山核桃农户们实现山核桃这颗“金果子”的经济效益和推动昌化地区山核桃产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近年来湍口温泉、风之谷、龙井峡漂流等大型旅游项目纷纷落户昌化法庭下辖的镇村,外溢带动乡村民宿产业蓬勃发展。为更好服务临安西部旅游集聚区建设,郑洪志通过走访民宿经营者,围绕产业发展升级、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进行答疑解惑,提供更加精准、细致的司法服务,护航辖区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村民共富之路保驾护航。



用手撰写彰显公平正义的裁判文书,用脚丈量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的征途,用精耕细作的司法工作守护一片法治芬芳,作为一名扎根基层的法官,郑洪志用心倾听百姓所需,用情满足百姓所求,把人民法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追求写在唐昌大地,送到百姓心里。



来源:临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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