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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简称“鄂”,鄂州带你“飞”

青春鄂州 2020-09-22


2019年湖北省鄂州市境内企业招聘硕博研究生及重点高校本科生简章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动鄂州“三城一化”建设、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实施“新鄂州人”计划推进国际航空大都市建设的意见》(鄂州办发〔2017〕17号)文件精神,2019年鄂州市继续实施企业“千名引硕工程”和“重点高校大学生引进计划”工作,热忱欢迎海内外硕士、博士研究生及重点高校本科生来鄂州施展才华、创业兴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硕士、博士研究生:海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毕业且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可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重点高校大学生:海内外重点高校毕业、且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可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名额、职位及专业

共计813名(其中硕博人员362名,重点本科生451名),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热爱工作,履行义务;身体健康。

(二)符合《鄂州市企业“千名引硕工程”实施细则(试行)》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通过相关认证科研成果的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5周岁。


四、招聘程序及补贴申请

(一)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须登录鄂州市经信局网站“千名引硕”栏目下载填写《鄂州市企业硕博研究生、重点高校本科生报名登记表表》(下载网址http://jxw.ezhou.gov.cn),并将报名表的电子版(附上个人免冠彩色登记照)发送至企业接收简历邮箱。报名时间从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职位招满为止。

2.面试。报名后由用人企业与应聘者商定时间进行面试,面试合格人员可与用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书(服务期至少3年)。


(二)补贴申请

1.企业申报。各用人企业汇总申报招聘人员信息并在企业公共场所对符合补贴申报条件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向所在区、开发区经信和组织部门提供申报材料,包括生活补贴呈报表原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境外、国外学历需出具教育部国外学历认证书)、身份证以及正式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件原件现场核查完毕即返)。

2.区级初审。各区、开发区经信联合组织人事部门对企业申报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与《鄂州市企业硕博研究生、重点高校本科生申请生活补贴呈报表》条件不符的或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的,不予受理。初审通过签署意见后,报市经信局。

3.市级审核。市经信局每半年对当年入职人员、每季度对上年度入职人员发布申报补贴通知,按照时间节点对入职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公示公告。市经信局在官方网站上对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硕博人员及重点高校本科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提请发放补贴。


五、有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在企业工作期间的工资、福利及住房等各项待遇由用人单位与应聘者商定。

(二)凡经以上程序被确认聘用人员在企业工作期间,鄂州市按重点高校本科生每人每月8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硕博人才可申请入住市人才公寓。


六、其他

此次招聘工作由鄂州市经信局与相关企业共同组织实施,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鄂州市经信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晓杰

联系电话:0711-3830860

邮箱:ezszxk@163.com

附件:2019年湖北省鄂州市境内企业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及重点高校本科生职位表(见附图,可放大显示)

中共鄂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3月12日



来源:鄂州基层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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