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人注意,这笔钱你也能去找物业要!这个小区每人分得500元
现在鄂州各个小区基本都落实了
物管费的缴纳
但好多鄂州人都不晓得
有一笔钱是属于业主的
却没几个小区告知你们
来来来
团团先来做个调查
先来说说
你们家小区的电梯里
是不是这样的
你们家小区的灯箱
是不是这样的
还有,你们家小区的门禁杆
是不是这样的
是不是感觉自己住的小区里
到处都充斥着各种各样的
广告
而且每个月都在变
当然,这些广告不是谁都能贴的
都是要收费的
还有,比如
小区外车辆进入小区要收停车费
有人要在小区广场搞特卖或做活动,要交场地租金
小区的配套商铺,有人要开店,那就得付房租
小区的会所,承包给别人经营,也要收租金
……
这些钱都是公共收益
而你要知道
收钱的虽然是物业
但是,物业只是代为管理
这些钱都归业主所有
虽然绝大多数居民区的电梯内都被投放了广告,但不少人并没有意识到这笔电梯广告的收入和自己有关,更别提向物业要求说明电梯广告收入的使用情况。
只有极少数社区的物业会在年度账目公示中提及电梯广告收入和支出,即使公示,一般也就是笼统地介绍用于社区的公共设施建设,具体是否照此执行,或者到底建了哪些公共设施,很少有哪家物业说得清。
北京市朝阳区京师园小区的1288户业主们却不同,他们已连续几年“真金白银”地分到了这笔钱。京师园小区业委会主任武志中告诉记者,他们先后向全体业主发放过4次电梯广告收入:
第一次是给每户发了400元的附近超市购物卡,
第二次是为每户直接抵扣了500元物业费,
第三次是给每户发了200元的电子购物卡,
上个月则给每户直接发了500元现金。
主要是因为几家广告公司都是与京师园小区的业委会而不是物业公司签的合同。
不仅是北京,各地其实都有地方性法规涉及电梯广告等社区公共区域的经营,并明确收益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说到这里
你是不是有疑问
为啥别人家小区有这么多钱
我们家小区有吗?
团团告诉你
其实这些钱,你们家也有,你也有份
有些物业公司
就仗着居民不知道公共收益
不仅不公示收入明细
还将这些钱变成了自己的收益
因此,有人将物业告上法庭
拿回了属于自己的公共收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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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中级人民法院判例沈阳某物业公司在沈阳某小区的楼道、大堂、电梯内等公共区域刊登了大量广告,广告主先后支付给物业公司26万余元。
物业公司则称,从2004年经过政府批复和招投标备案取得该区域的经营权,运营成本是每平方米2.8元左右。而收取A区的物业费只有每平方米1元,B区每平方米1.5元。物业公司在成本逐年增加的情况下,一直亏损运营。这笔钱款已用来补充物业费收入严重不足部分。
虽然物业公司解释了很多,但最终,法院依法判决26万元广告费归全体业主共有。
所以,你懂了吧
这些钱,我们是有权利去争取的
是受法律保护的
最新版《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
该条款就对“小区公共收益”有了较为清晰的界定:小区公共收益是全体业主共有的,受益的支配需要由全体业主大会决定。物业公司代为管理的情况下,物业公司需要提前制定使用计划,使用后也要公示账目。
是不是瞬间觉得自己吃亏了
交了那么多年的物业费
可该给我们的钱却被瞒了好多年!
话说回来,现在知道也不算晚
是不是突然有一种
还有一个红包未领取的感觉?
这个钱要怎么领?
律师表示
目前很多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大会
只有物业公司在行使“霸王条约”
因此,小区的收益、
物业费的使用和用途等
根本没有一本清晰的账目
对于多年不公示的情况
业主可通过合法手段为自己维权
比如,通过小区的业委会保障自身权益
没有业委会的
可以找当地街道办事处、
社区居民委员等协调
赶紧找找自己家小区的物业
问问清楚这些收入到底去哪了!
有关于钱袋子的事
一定要告诉身边的每一个人
不能交着钱
还替别人赚钱!
来源:综合光明网、网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