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最新通报:湖北省新增确诊病例323例

青春鄂州 2020-09-18


1月25日0-24时全国疫情最新情况

1月25日0-24时,29个省(区、市)报告新增确诊病例688例,新增重症病例87例,新增死亡病例15例(湖北省13例、上海市1例、河南省1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1例,新增疑似病例1309例。

截至1月25日24时,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收到30个省(区、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975例,现有重症病例324例。累计死亡病例56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49例。现有疑似病例2684例。

目前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23431人,当日解除医学观察325人,现有21556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香港特别行政区5例,澳门特别行政区2例,台湾地区3例。 

另外,累计收到国外通报确诊病例:泰国4例(2例已治愈),日本2例(1例已治愈),韩国2例,美国2例,越南2例,新加坡3例,马来西亚3例,尼泊尔1例,法国3例,澳大利亚1例。


1月25日0-24时湖北疫情最新情况

2020年1月25日0-24时,湖北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323例,新增死亡病例13例,新增出院病例10例。其中:

黄石市、襄阳市、咸宁市为报告首例确诊病例。新增确诊病例中, 武汉市新增46例、黄石市新增31例、襄阳市新增2例、十堰市新增15例、宜昌市新增19例、荆州市新增23例、荆门市新增17例、咸宁市新增43例、孝感市新增29例、黄冈市新增58例、随州市新增31例、恩施州新增6例、仙桃市新增1例、天门市新增2例;新增死亡病例中, 武汉市新增7例,黄石市1例、荆州市2例、荆门市1例、黄冈市2例;新增出院病例中,武汉市新增8例、黄冈市新增2例。

截至1月25日24时,湖北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052例,重症病例129例,死亡病例52例,出院病例42例。其中:

确诊病例中,其中武汉市618例、黄石市31例、十堰市20例、襄阳市2例、宜昌市20例、荆州市33例、荆门市38例、鄂州市1例、孝感市55例、黄冈市122例、咸宁市43例、随州市36例、恩施州17例、仙桃市11例、天门市5例;死亡病例中, 武汉市45例、黄石市1例、宜昌市1例、荆州市2例、荆门市1例、黄冈市2例;出院病例中, 武汉市40例、黄冈市2例。

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7989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085人,尚有6904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鄂州全市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暂停营业

为全力做好我市文旅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2号令》,以及省文化和旅游厅有关精神,自即日起,全市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暂停营业,恢复时间另行通告。对不执行通告的,欢迎广大市民举报。举报电话:18971981499。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1月23日


   鄂州市交通管制事项公告  

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7号令


为控制人员流动引发的传染风险,现就中心城区交通管制事项通告如下:自2020年1月26日12:00时始,除经许可的应急保供运输车、公务用车外,中心城区区域实行机动车禁行管理。全市征调132台出租车,分配到城区各社区居委会统一调度,用于因突发重大疾病等紧急情况的交通保障,对未经允许通行的,将予以依法处理。管制接触时间另行通知。恳请广大市民理解和支持。


出租车社区联系电话明细表


公 告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有效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0年1月25日12:00起,鄂黄长江大桥各通道暂时关闭,救灾物资、生活物资运输保障车辆绿色通道除外。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恳请广大市民、旅客理解支持! 
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1月25日

公 告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0年1月25日14:30时起,对全市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实行交通管制。

1.除绿色通道外,全市所有高速公路出入口封闭。具体为:沪渝高速G50汀祖、鄂州、蒲团、路口、庙岭收费站;汉鄂高速S7鄂州东、鄂州中、鄂州西、葛店收费站;黄鄂高速S38华蒲、华容、三江港收费站。

2.市际之间普通公路封闭。具体为:106国道迎宾门;316国道新桥;112省道杨叶横堤;314省道牛石村、沼山村;高新大道短咀桥;凤凰大道梧桐湖治安检查站;铁十线六十村路口;牛涂线官田村。

公安交警部门、交通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做好交通管制工作,对涉及疫情防控、应急救灾车辆和运送物资货车查验后迅速优先放行,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必需品运输保障稳定有序。

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知。恳请广大市民、旅客理解和支持。

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


鄂州市接受捐赠公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各界非常关心和支持,体现了社会大爱和守望相助的精神。为做好社会捐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受捐赠主体   1.鄂州市慈善总会负责接受捐款和通用物资。   联系电话:0711-3896800,0711-3896875;   联系人:方微13677119334 ;   接受捐赠户名:鄂州市慈善总会;   账号:563866094661 ;   开户行:中国银行鄂州澜湖支行;   开户行行号:104531000106  2.鄂州市红十字会负责接受医用耗材、防护用品等专项物资。   联系电话:3350396;    联系人:周玲13971984114。   二、接受捐赠的物资   当前急需用于疫情防控的物资包括:医用设备、医疗设备、试剂、药品、防护设备、消洗设备、耗材(尤其是口罩需求量大)等。   暂不接受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和境外捐赠。   捐赠物资通行保障联系人:   市公安局陈玉章13908688335;邱德勋15308682005  三、捐赠物资的使用   捐赠的款物原则上由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鄂州市慈善总会、鄂州市红十字会将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1月23日


鄂州市红十字会接受捐赠通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各界非常关心和支持,体现了社会大爱和守望相助的精神。鄂州市红十字会为做好接收社会捐赠工作,现将公告有关事项: 
  一、接受捐赠主体   鄂州市红十字会负责接受捐款和医用耗材、防护用品等专项物资。   联系电话:0711-3350396;   联系人:周玲13971984114。   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17号   接受捐赠户名:鄂州市红十字会;   账号:1811023929200035763 ;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鄂城支行;    接收捐赠二维码(可用微信、支付宝、云闪付、工商银行APP扫码支付):    二、接受捐赠的物资   当前急需用于疫情防控的物资包括:医用设备、医疗设备、试剂、药品、防护设备、消洗设备、耗材(尤其是口罩需求量大)等。   暂不接受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和境外捐赠。    捐赠物资通行保障联系人:   市公安局陈玉章13908688335;邱德勋15308682005  三、捐赠物资的使用   捐赠的款物原则上由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鄂州市红十字会将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温馨提示   为了方便我们登记、公示、开具捐赠发票,请选择以下方式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1.转账操作时在留言信息栏填写;   2.通过拨打捐赠热线0711-3350396告知;   3.通过鄂州市红十字会办公室QQ邮箱2316523579@qq.com 告知并提供捐赠凭证。   鄂州市红十字会将根据有关规定,定期对外公示捐赠和   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为保护个人信息,仅公示姓名和捐赠金额,不愿透露姓名的均以“爱心人士”代替。   鄂州市红十字会对社会各界人士对鄂州市疫情防控工   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地感谢!                                            
鄂州市红十字会2020年1月25日


鄂州市疾控中心及各医院接受捐赠通道



新型肺炎防控
鄂州在行动




内容来源:综合整理自人民日报、湖北日报、鄂州政府网

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处理


万水千山今夕去,明天会更好!面对疫情,我们倡议!共青团鄂州市委致全市青年朋友!最新!全国确诊440例新型肺炎病例!
钟南山:新型肺炎存在人传人现象,戴口罩预防很重要!不会重复SARS疫情点亮在看,为湖北加油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