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0-24时鄂州市各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
2月16日0-24时
湖北省疫情最新情况
2月16日0-24时
鄂州市疫情最新情况
截至2020年2月16日24时,全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病例 1274例(含临床诊断病例207例),其中鄂城区947例(含临床诊断病例176例)、华容区120例(含临床诊断病例10例)、梁子湖区47例(含临床诊断病例7例)、葛店开发区103例(含临床诊断病例8例)、临空经济区46例(含临床诊断病例4例)、市外11例(含临床诊断病例2例)。疑似病例12例。累计出院病例244例。累计病亡35例。
2月15日0-24时
新增确诊病例信息
鄂城区凤凰街道(新增11例)
序号 | 性别 | 年龄 | 住址 |
注:其中10-11号 为临床诊断病例(共2例 ) | |||
1 | 女 | 48岁 | 鄂城区凤凰街道滨湖南路桂花名居 |
2 | 女 | 51岁 | 鄂城区凤凰街道水郡南湾5-* |
3 | 男 | 35岁 | 鄂城区凤凰街道西昌曦城5-* |
4 | 女 | 62岁 | 鄂城区凤凰街道沿湖路38号3栋 |
5 | 男 | 40岁 | 鄂城区凤凰街道洋澜湖10号12栋 |
6 | 女 | 51岁 | 鄂城区凤凰街道洋浦小区3-* |
7 | 男 | 34岁 | 鄂城区凤凰街道东塔街3号 |
8 | 女 | 79岁 | 鄂城区凤凰街道南塔小区15-* |
9 | 女 | 48岁 | 鄂城区凤凰街道南塔小区1-* |
10 | 女 | 34岁 | 鄂城区凤凰街道弘华园33-* |
11 | 女 | 22岁 | 鄂城区凤凰街道莲花小池A栋 |
鄂城区古楼街道(新增14例)
序号 | 性别 | 年龄 | 住址 |
注:其中13-14号为 临床诊断病例(共2例 ) | |||
1 | 女 | 52岁 | 鄂城区古楼街道北门社区聚龙名都A-* |
2 | 女 | 32岁 | 鄂城区古楼街道北门社区聚龙名都A-* |
3 | 女 | 4岁 | 鄂城区古楼街道北门社区聚龙名都A-* |
4 | 男 | 6岁 | 鄂城区古楼街道北门社区聚龙名都A-* |
5 | 女 | 7岁 | 鄂城区古楼街道北门社区聚龙名都B-* |
6 | 女 | 38岁 | 鄂城区古楼街道北门社区新建名都2-* |
7 | 女 | 74岁 | 鄂城区古楼街道城隍庙3栋 |
8 | 女 | 40岁 | 鄂城区古楼街道庙鹅岭10组 |
9 | 女 | 55岁 | 鄂城区古楼街道飞鹅新天地13-* |
10 | 男 | 27岁 | 鄂城区古楼街道官柳社区官柳小区10栋 |
11 | 女 | 38岁 | 鄂城区古楼街道考棚社区新民街 18号 |
12 | 男 | 65岁 | 鄂城区古楼街道三新小区1栋 |
13 | 女 | 48岁 | 鄂城区古楼街道飞鹅新天地5-* |
14 | 男 | 51岁 | 鄂城区古楼街道飞鹅新天地5-* |
鄂城区西山街道(新增3例)
序号 | 性别 | 年龄 | 住址 |
注:其中3号为 临床诊断病例 | |||
1 | 女 | 39岁 | 鄂城区西山街道滨湖西路 137号1栋 |
2 | 男 | 27岁 | 鄂城区西山街道落架坪新5栋 |
3 | 女 | 76岁 | 鄂城区西山街道月畔湾D栋 |
鄂城区樊口街道(新增1例)
序号 | 性别 | 年龄 | 住址 |
1 | 男 | 45岁 | 鄂城区樊口街道供销宿舍 |
鄂城区各乡镇(新增2例)
序号 | 性别 | 年龄 | 住址 |
1 | 女 | 50岁 | 鄂城区杜山镇先台村10组 |
2 | 女 | 27岁 | 鄂城区花湖镇中央美地32栋 |
华容区(新增5例)
序号 | 性别 | 年龄 | 住址 |
注:其中5号为 临床诊断病例 | |||
1 | 男 | 74岁 | 华容区华容镇杨田村1组 |
2 | 男 | 67岁 | 华容区临江乡胡林村14组 |
3 | 女 | 69岁 | 华容区庙岭镇黄泥畈村5组 |
4 | 男 | 53岁 | 华容区蒲团乡小港村11组 |
5 | 女 | 64岁 | 华容区庙岭镇恒大金碧天下15栋 |
梁子湖区(新增1例)
序号 | 性别 | 年龄 | 住址 |
注:为临床诊断病例 | |||
1 | 女 | 61岁 | 梁子湖区涂家垴镇雷咀村 |
葛店开发区(新增1例)
序号 | 性别 | 年龄 | 住址 |
注:为临床诊断病例 | |||
1 | 女 | 2天 | 葛店开发区罗庄村 |
鄂州主城区升级封闭管理
紧急通告
鄂城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对主城区
实行升级封闭管理的紧急通告
为应对当前疫情发展严峻形势,以更加严格的措施大力阻断疫情传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5号令的要求,现就主城区实行升级封闭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本辖区内所有住宅小区和楼院一律实行严格的封闭式管理,只保留一个出入口,所有人员一律不得擅自出入。封闭区域内以下人员允许凭区防控指挥部统一发放的标识物通行:公务公职、医务医药、水电油气、通讯网络、粮油蔬菜、物资配送等部门单位有参与防疫及防疫保障工作的人员,以及正在组织生产经营企业中的在岗从业人员。车辆一律持证进出(医护、消防、警车等特种车辆除外)。
二、食材食品等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物资和急需药品实行代购配送服务,并采取定时间、定品种、定价格代购配送措施,每户居民一般每4天1次提出代购配送申请。
三、按照“社区主战、部门主建”的原则,由社区“混成编组”,统筹安排市、区、街道下沉的党员干部、社区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和居民、志愿者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卡口值守、封闭管理、宣传引导、心理疏导、代购服务等工作。各商超、药店只允许向代购配送工作人员进行销售。
四、对强行冲闯小区、楼院、道路出入口设置的隔离、警戒、封控设施,不听劝阻的,一律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较重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情节严重、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封闭管理期间,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所有需要集中隔离的发热人员、密切接触人员一律集中转入指定地点进行隔离观察或治疗。
六、对发现擅自出入封闭区域、应集中未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等情况,可直接拨打110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将及时发放奖金予以奖励。
七、本通告自2020年2月17日中午12:00全面执行,以14天为一个阶段周期,根据全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效果,予以提前解除或持续实施。
非常时期、非常之举,势在必行。实施全封闭管理给居民带来的诸多困难与不便,敬请理解支持、全力配合。各社区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将为居民提供全方位服务保障。
各乡镇、村民委员会严格参照执行。
特此通告。
内容来源:综合整理自湖北日报、鄂州政府网、鄂州督查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