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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门发文!鄂州近7万名学生同上一堂课!这些知识,孩子们应该知道...

青春鄂州 2021-11-05

少年强则国强

少年进步则国进步

为了让青少年在法治的蓝天下健康成长


5月28日

鄂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在市教育局的大力支持下组织开展了

“同舟共济,检护明天”主题

云上检察开放日活动

全市近七万名十四周岁以下的在校学生

同上了这堂云上法治课

△图为在上法治课的中小学生

针对当前违法犯罪现象复杂多变的形势,鄂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在总结归纳“侵害行为”的共性特点的基础上,从准确识别“侵害行为”、积极防范“侵害行为”、遭遇“侵害行为”、智慧处理、积极远离“不良行为”四个方面,制作了此次云上视频课内容。该堂法治课还邀请了鄂州市特殊教育学校的陈敏老师为该堂课录制手语翻译视频,确保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工作“不落一校、不漏一人”。
快来听听未检小姐姐的法治课吧

“通过采用‘云’模式开展本次检察开放日活动,打破了传统模式在空间、人数、场地等方面的制约,不仅向更多的未成年人普及法律知识,也有效地增进了全社会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推动全社会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说。

图为未检干警向省人大代表代晓漫介绍我市未检工作情况

图为《征询意见表》反馈情况

据悉,在云上课堂开课前市检察院分别向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等部门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送去了未检工作情况介绍,并就我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向其征求意见、建议。

来看看大家提出了哪些建议

新闻延伸>>

近日,最高检、公安部等9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意见规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性侵、虐待、欺凌、遗弃、拐卖等9类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情况包括:

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隐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损伤的;


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


十四周岁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怀孕、流产的;


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


未成年人因自杀、自残、工伤、中毒、被人麻醉、殴打等非正常原因导致伤残、死亡情形的;


未成年人被遗弃或长期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


发现未成年人来源不明、失踪或者被拐卖、收买的;


发现未成年人被组织乞讨的;


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




接到报案公安机关应立即接受,人民检察院应立案监督

此外,意见还规定,公安机关接到疑似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报案或举报后,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案件初步情况,并制作笔录。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涉嫌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受案审查;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在受案或者立案后三日内向报案单位反馈案件进展,并在移送审查起诉前告知报案单位。人民检察院应当切实加强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立案监督。


来源:鄂州检察、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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