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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法院将网上拍卖9套房产!最贵的一套1.64亿,保证金要交830万!

2017-08-23 济南时报

不知大家是否还记得上个月月底,天桥区人民法院首次在淘宝网上,成功拍卖了一处房屋,经过130次叫价、91次延时,以90.3万元的价格成交


并造成了8000余人的“围观”,成交价格更是高出起拍价11万元。


至此不少小伙伴们才发现,原来淘宝竟然还有一个这么神奇的“功能”呢。在这里面什么都可以拍卖,比如房产啊、林权啊、土地啊、海关罚没啊等等,价格从几十万到几百万,甚至上亿的资产都可以被拍卖。


犹记得,国民公公王建林曾说过一句名言:“先定一个能达到的小目标,比如挣它一个亿。”对于绝大多数济南市民来说,拥有1亿元,还是个遥不可及的“小目标”——但实际上,“亿元级”起拍的司法拍卖,已悄然来到大家身边,而那些亿元拍卖的资产,你可能还见过。



这不,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上,“挂”出最新一批即将司法拍卖的房产。胖编发现里面超过亿元的房产赫然在列,而且还是3家!千万级别的也有5家!而且这几家千万级别房产都位于历城区二环东路。更别说数不胜数的百万级别的房产了。



这简直就是土豪们的聚会啊,咱们拍不起,看看总可以吧?围观一下应该也没问题吧?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这些土豪级别的拍卖房产,都有哪些吧。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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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3749号1-201室房产的公告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9月14日10时至2017年9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31——参见全国法院页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3749号1-201室房产。标的房产位于第2层(建筑物共6层),钢混结构,建筑面积5852.34平方米,套内面积4826.33平方米,建成年份为2010年(现场调查)。规划用途为商业,现作为银座奥特莱斯女装区和鞋包区,分隔成独立铺位对外出租,室内地面铺瓷砖,配有扶梯、中央空调。房产证号为:济房权证历城字第147332号(详情见标的物情况说明表)。该房产所在土地形状规则,地势平坦、地基承载力较强,基础设施较为完备,周边道路通达,宗地红线外达到“七通”(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电、通路、通气、供热)。土地使用权人为山东顺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历城国用(2013)第0500021号,地类(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使用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2年5月8日,使用权面积为1534.20平方米。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起拍价:16471.46万元,保证金:830万元,增价幅度:82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8月14日起至2017年9月1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17年9月11日14:00--16:00时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抵押状况:债权人:纪家魁,抵押金额:5.11E+7,债务履行期限:2016-2-29至2017-2-28。债权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抵押金额:1.7838E+8,债务履行期限:2015-12-28至2027-12-31。债权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抵押金额:2.3658E+8,债务履行期限:2015-12-15至2027-12-31;

2、租赁状况:标的物承租人为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租赁期限自2013年10月8日至2033年10月7日止;

3、如参与竞买人需要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委托人和受托人本人须于2017年9月6日16时前同时携带有效证件及委托手续至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拍卖事宜;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其他相关条件:

1.竞买人自行询问并遵守当地限购限贷政策。

2.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易事宜,自行承担交易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4、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7年9月25日16:00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17)鲁01执92号二环东路3749号1-201室拍卖余款”。

户    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市中支行

账    号:0000 0002 8004 1000 00378-00002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1-89256678  马先生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15806662281 韩女士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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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3749号1-101室房产的公告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9月14日10时至2017年9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31——参见全国法院页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3749号1-101室房产。标的房产位于第1层(建筑物共6层),钢混结构,建筑面积4724.09平方米,套内面积3895.88平方米,建成年份为2010年(现场调查)。规划用途为商业,现与1-103室、1-104室打通作为银座超市使用,超市入口两侧分隔成铺位对外出租,地面铺瓷砖,配有中央空调。标的物房产证号为:济房权证历城字第147339号(详情见标的物情况说明表)。该房产所在土地形状规则,地势平坦、地基承载力较强,基础设施较为完备,周边道路通达,宗地红线外达到“七通”(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电、通路、通气、供热)。土地使用权人为山东顺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历城国用(2013)第0500025号,地类(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使用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2年5月8日,使用权面积为1238.43平方米。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起拍价:15339.75万元,保证金:770万元,增价幅度:76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8月14日起至2017年9月1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17年9月11日14:00--16:00时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抵押状况:债权人:纪家魁,抵押金额:5.11E+7,债务履行期限:2016-2-29至2017-2-28。债权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抵押金额:1.7838E+8,债务履行期限:2015-12-28至2027-12-31。债权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抵押金额:2.3658E+8,债务履行期限:2015-12-15至2027-12-31;

2、租赁状况:标的物承租人为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租赁期限自2013年10月8日至2033年10月7日止;

3、如参与竞买人需要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委托人和受托人本人须于2017年9月6日16时前同时携带有效证件及委托手续至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拍卖事宜;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其他相关条件:

1.竞买人自行询问并遵守当地限购限贷政策。

2.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易事宜,自行承担交易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4、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7年9月25日16:00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17)鲁01执92号二环东路3749号1-101室拍卖余款”。

户    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市中支行

账    号:0000 0002 8004 1000 00378-00002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1-89256678  马先生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15806662281 韩女士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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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3749号1-301室房产的公告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9月14日10时至2017年9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31——参见全国法院页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3749号1-301室房产。标的房产位于第3层(建筑物共6层),钢混结构,建筑面积6145.81平方米,套内面积5068.35平方米,建成年份为2010年(现场调查)。规划用途为商业,现作为银座奥特莱斯运动品牌区,分隔成独立铺位对外出租,室内地面铺瓷砖,配有扶梯、中央空调。房产证号为:济房权证历城字第147338号(详情见标的物情况说明表)。该房产所在土地形状规则,地势平坦、地基承载力较强,基础设施较为完备,周边道路通达,宗地红线外达到“七通”(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电、通路、通气、供热)。土地使用权人为山东顺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历城国用(2013)第0500022号,地类(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使用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2年5月8日,使用权面积为1611.15平方米。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起拍价:11768.24万元,保证金:590万元,增价幅度:58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8月14日起至2017年9月1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17年9月6日14:00--16:00时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抵押状况:债权人:纪家魁,抵押金额:5.11E+7,债务履行期限:2016-2-29至2017-2-28。债权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抵押金额:1.7838E+8,债务履行期限:2015-12-28至2027-12-31。债权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抵押金额:2.3658E+8,债务履行期限:2015-12-15至2027-12-31;

2、租赁状况:标的物承租人为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租赁期限自2013年10月8日至2033年10月7日止;

3、如参与竞买人需要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委托人和受托人本人须于2017年9月6日16时前同时携带有效证件及委托手续至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拍卖事宜;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其他相关条件:

1.竞买人自行询问并遵守当地限购限贷政策。

2.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易事宜,自行承担交易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4、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7年9月25日16:00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17)鲁01执92号二环东路3749号1-301室拍卖余款”。

户    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市中支行

账    号:0000 0002 8004 1000 00378-00002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1-89256678  马先生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15806662281 韩女士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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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3749号1--101室房产的公告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9月14日10时至2017年9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31——参见全国法院页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3749号1--101室房产。标的房产位于地下1层(建筑物共6层),钢混结构,建筑面积7306.77平方米,套内面积5861.44平方米,建成年份为2010年(现场调查)。规划用途为超市,现作为停车场,地面铺瓷砖,配有中央空调,部分会议室、员工休息区、办公室为空置状态。房产证号为:济房权证历城字第147331号(详情见标的物情况说明表)。该房产所在土地形状规则,地势平坦、地基承载力较强,基础设施较为完备,周边道路通达,宗地红线外达到“七通”(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电、通路、通气、供热)。土地使用权人为山东顺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历城国用(2013)第0500017号,地类(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使用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2年5月8日,使用权面积为1915平方米。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起拍价:8331.68万元,保证金:420万元,增价幅度:41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8月14日起至2017年9月1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17年9月11日14:00--16:00时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抵押状况:债权人:纪家魁,抵押金额:5.11E+7,债务履行期限:2016-2-29至2017-2-28。债权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抵押金额:1.7838E+8,债务履行期限:2015-12-28至2027-12-31。债权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抵押金额:2.3658E+8,债务履行期限:2015-12-15至2027-12-31;

2、租赁状况:标的物承租人为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租赁期限自2013年10月8日至2033年10月7日止;

3、如参与竞买人需要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委托人和受托人本人须于2017年9月6日16时前同时携带有效证件及委托手续至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拍卖事宜;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其他相关条件:

1.竞买人自行询问并遵守当地限购限贷政策。

2.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易事宜,自行承担交易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4、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7年9月25日16:00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17)鲁01执92号二环东路3749号1--101室拍卖余款”。

户    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市中支行

账    号:0000 0002 8004 1000 00378-00002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1-89256678  马先生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15806662281 韩女士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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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3749号1-102室房产的公告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9月14日10时至2017年9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31——参见全国法院页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3749号1-102室房产。标的房产位于第1、2层(建筑物共6层),钢混结构,建筑面积489.81平方米,套内面积403.94平方米,建成年份为2010年(现场调查)。规划用途为商铺,地面铺瓷砖,石膏板吊顶,墙面刷乳胶漆,入户门为玻璃地弹门,塑钢窗,配有中央空调。房产证号为:济房权证历城字第147334号(详情见标的物情况说明表)。该房产所在土地形状规则,地势平坦、地基承载力较强,基础设施较为完备,周边道路通达,宗地红线外达到“七通”(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电、通路、通气、供热)。土地使用权人为山东顺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历城国用(2013)第0500024号,地类(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使用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2年5月8日,使用权面积为128.41平方米。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起拍价:1484.31万元,保证金:75万元,增价幅度:7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8月14日起至2017年9月1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17年9月11日14:00--16:00时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抵押状况:债权人:纪家魁,抵押金额:5.11E+7,债务履行期限:2016-2-29至2017-2-28。债权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抵押金额:1.7838E+8,债务履行期限:2015-12-28至2027-12-31。债权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抵押金额:2.3658E+8,债务履行期限:2015-12-15至2027-12-31;

2、租赁状况:标的物承租人为北京必胜客比萨饼有限公司,租赁期限自2010年8月1日至2030年7月31日止;

3、如参与竞买人需要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委托人和受托人本人须于2017年9月6日16时前同时携带有效证件及委托手续至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拍卖事宜;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其他相关条件:

1.竞买人自行询问并遵守当地限购限贷政策。

2.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易事宜,自行承担交易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4、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7年9月25日16:00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17)鲁01执92号二环东路3749号1-102室拍卖余款”。

户    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市中支行

账    号:0000 0002 8004 1000 00378-00002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1-89256678  马先生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15806662281 韩女士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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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3749号1-106室房产的公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9月14日10时至2017年9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31——参见全国法院页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3749号1-106室房产。标的房产位于第1层(建筑物共6层),钢混结构,建筑面积314.12平方米,套内面积259.05平方米,建成年份为2010年(现场调查)。规划用途为商铺,地面铺瓷砖,石膏板吊顶,墙面刷乳胶漆,入户门为玻璃地弹门,塑钢窗,配有中央空调。房产证号为:济房权证历城字第147336号(详情见标的物情况说明表)。该房产所在土地形状规则,地势平坦、地基承载力较强,基础设施较为完备,周边道路通达,宗地红线外达到“七通”(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电、通路、通气、供热)。土地使用权人为山东顺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历城国用(2013)第0500020号,地类(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使用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2年5月8日,使用权面积为82.35平方米。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起拍价:1282.57万元,保证金:65万元,增价幅度:6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8月14日起至2017年9月1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17年9月11日14:00--16:00时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抵押状况:债权人:纪家魁,抵押金额:5.11E+7,债务履行期限:2016-2-29至2017-2-28。债权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抵押金额:1.7838E+8,债务履行期限:2015-12-28至2027-12-31。债权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抵押金额:2.3658E+8,债务履行期限:2015-12-15至2027-12-31;

2、租赁状况:标的物承租人为济南市历城区永利永和豆浆店,租赁期限自2017年5月10日至2018年4月9日止;

3、如参与竞买人需要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委托人和受托人本人须于2017年9月6日16时前同时携带有效证件及委托手续至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拍卖事宜;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其他相关条件:

1.竞买人自行询问并遵守当地限购限贷政策。

2.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易事宜,自行承担交易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4、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7年9月25日16:00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17)鲁01执92号二环东路3749号1-106室拍卖余款”。

户    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市中支行

账    号:0000 0002 8004 1000 00378-00002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1-89256678  马先生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15806662281 韩女士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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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3749号1-104室房产的公告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9月14日10时至2017年9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31——参见全国法院页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3749号1-104室房产。标的房产位于第1层(建筑物共6层),钢混结构,建筑面积270.71平方米,套内面积223.25平方米,建成年份为2010年(现场调查)。规划用途为商铺,现与 1-101室打通作为银座超市使用,地面铺瓷砖,石膏板吊顶。房产证号为:济房权证历城字第147337号(详情见标的物情况说明表)。该房产所在土地形状规则,地势平坦、地基承载力较强,基础设施较为完备,周边道路通达,宗地红线外达到“七通”(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电、通路、通气、供热)。土地使用权人为山东顺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历城国用(2013)第0500018号,地类(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使用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2年5月8日,使用权面积为70.97平方米。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起拍价:1062.42万元,保证金:54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8月14日起至2017年9月1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17年9月11日14:00--16:00时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抵押状况:债权人:纪家魁,抵押金额:5.11E+7,债务履行期限:2016-2-29至2017-2-28。债权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抵押金额:1.7838E+8,债务履行期限:2015-12-28至2027-12-31。债权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抵押金额:2.3658E+8,债务履行期限:2015-12-15至2027-12-31;

2、租赁状况:标的物承租人为山东尊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期限自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9日止;

3、如参与竞买人需要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委托人和受托人本人须于2017年9月6日16时前同时携带有效证件及委托手续至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拍卖事宜;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其他相关条件:

1.竞买人自行询问并遵守当地限购限贷政策。

2.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易事宜,自行承担交易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4、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7年9月25日16:00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17)鲁01执92号二环东路3749号1-104室拍卖余款”。

户    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市中支行

账    号:0000 0002 8004 1000 00378-00002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1-89256678  马先生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15806662281 韩女士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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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3749号1-103室房产的公告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9月14日10时至2017年9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31——参见全国法院页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3749号1-103室房产。标的房产位于第1层(建筑物共6层),钢混结构,建筑面积245.33平方米,套内面积202.32平方米,建成年份为2010年(现场调查)。规划用途为商铺,现与1-101室打通作为银座超市使用,地面铺瓷砖,石膏板吊顶。房产证号为:济房权证历城字第147333号(详情见标的物情况说明表)。该房产所在土地形状规则,地势平坦、地基承载力较强,基础设施较为完备,周边道路通达,宗地红线外达到“七通”(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电、通路、通气、供热)。土地使用权人为山东顺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历城国用(2013)第0500023号,地类(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使用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2年5月8日,使用权面积为64.31平方米。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起拍价:962.91万元,保证金:49万元,增价幅度:4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8月14日起至2017年9月1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17年9月11日14:00--16:00时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抵押状况:债权人:纪家魁,抵押金额:5.11E+7,债务履行期限:2016-2-29至2017-2-28。债权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抵押金额:1.7838E+8,债务履行期限:2015-12-28至2027-12-31。债权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抵押金额:2.3658E+8,债务履行期限:2015-12-15至2027-12-31;

2、租赁状况:标的物承租人为山东尊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期限自2017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9日止;

3、如参与竞买人需要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委托人和受托人本人须于2017年9月6日16时前同时携带有效证件及委托手续至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拍卖事宜;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其他相关条件:

1.竞买人自行询问并遵守当地限购限贷政策。

2.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易事宜,自行承担交易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4、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7年9月25日16:00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17)鲁01执92号二环东路3749号1-103室拍卖余款”。

户    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市中支行

账    号:0000 0002 8004 1000 00378-00002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1-89256678  马先生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15806662281 韩女士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



济南中院的拍卖温馨提示:

在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倘若遇到限购限贷等情况怎么办?

对此,法院也说明,竞买人自行询问并遵守当地限购限贷政策。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易事宜,自行承担交易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


点击查看原文,跳转淘宝资产处置拍卖——济南拍卖页面.


----------END----------

(来源:阿里拍卖)

(记者:陈彤彤)

(编辑:李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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