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桶冲走一张纸,男子竟被判了刑...
去年
一招标代理人员受他人指使,
在投标现场偷偷将
排名第一公司的一文件取出,
给他人后该文件被扔进厕所
抽水马桶内冲走,
导致排名第一的公司
因缺少一份文件被“废标”。
近日,
池州市贵池区法院以吴某
犯串通投标罪,
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
2018年12月3日上午,石台县2018年度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项目工程招标会举行。安徽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是项目招标代理公司。吴某作为该公司的招标代理专职人员在现场负责拆标书、整理招标文件材料等工作。
陈某(另案处理)挂靠某工程公司参加投标,齐某挂靠某建筑公司参加同场招标活动。双方是竞争对手。
初轮竞标入围10家参标公司,其中某建筑公司排名第一,陈某挂靠的某工程公司名列第二。
陈某为了中标,想出了歪点子。
现场工作人员要求入围的10家公司递交参与竞标的资料原件,由招标评审会对各公司竞标资料进行评审,入围公司遂递交了竞标资料原件。
陈某在现场向招标代理人吴某使眼色暗示,指使吴某把某建筑公司文件袋中的一份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给他。
吴某明白了对方的意思,明知自己的行为违规,仍将某建筑公司的招标文件材料全部抱出会场,帮助陈某查找,陈某将某建筑公司招标文件中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取出后带至厕所,扔进抽水马桶内冲走销毁。最终导致在评审阶段,某建筑公司因缺少该份文件被“废标”。
事后,吴某向陈某索要好处费,陈某通过微信向吴某转账5000元。
事发后,某建筑公司对“废标”决定不服,进行投诉,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后,发现此事是有人做了手脚,某建筑公司最终“复标”,但此次事件给该公司造成了处理“废标”事宜等经济损失。
警方调查最终找出了吴某和陈某。
法院审理认为,吴某作为招标代理专职人员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公民的合法权益,其行为已构成串通投标罪。对于辩护人辩称吴某是犯罪未遂,法院认为,因吴某与他人共同实施犯罪,造成原中标单位被“废标”,后经公安机关查处才得以“复标”,扰乱了招投标市场秩序,相关国家单位形象受损、被害单位经济损失等,是犯罪既遂。
庭审中,被告人吴某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近日,贵池区法院一审宣判,吴某犯串通投标罪破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追缴非法所得5000元。
▌来源:安徽商报
▌编辑:薛冬 校对: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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