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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中故意制造疼痛敲诈勒索…这家医院40人受审
6月29日,广东江门台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雄等40人犯罪集团涉恶案作出一审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
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9月15日期间,被告人张雄、詹昌华、王安石、汤伟鹏在经营管理台山丽人医院门诊部过程中,使用“术中开发”模式,有组织地敲诈勒索、诈骗前来就诊的患者。
该犯罪集团设立“新媒体”部门,在网上诱骗被害人到医院做检查。通过伪造或篡改B超、化验检查数据配合医生欺骗受害人。
通过夸大、虚构病情或在手术中故意制造疼痛等手段诱骗、迫使患者接受额外高价治疗,对术后未交清费用的被害人采取插尿管或控制输液速度等方式进行阻碍,直至患者交清费用为止。犯罪期间共敲诈勒索或诈骗被害人财物达67人次,总金额达79万多元。
来源:台山法院
案件一览
6月29日,台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雄等40人犯罪集团涉恶案作出一审宣判。
被告人张雄等3人●敲诈勒索罪、诈骗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至16年不等;●处罚金6万元至21万元不等。
被告人李兰花等37人●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12年6个月不等;●处罚金2万元至10万元不等。
被告人梁业青等人对前往丽人医院就诊的被害人进行分流和收费。
被告人李大鹏等人伪造或篡改B超、化验检查数据配合医生欺骗受害人。
被告人甄凤娟等人配合被告人邢贞军等人“开发”病人,通过夸大、虚构病情或在手术中故意制造疼痛等手段诱骗、迫使患者接受额外高价治疗,对术后未交清费用的被害人采取插尿管或控制输液速度等方式进行阻碍,直至患者交清费用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