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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妈”被骗走200万元

点击关注→ 济南时报 2022-03-27


云南宜良女子赵某,无意中认识一位有钱的樊某,就认樊某当干妈。

两人来往很密切,赵某开始谎称自己在政府里有关系,不仅可以买到政府的集资房,还能帮助干妈的亲友转成公务员。

这位“老干妈”觉得这个干女儿有本事,还介绍自己的朋友李某给干女儿认识。

之后,赵某编造各种谎言,先后骗取樊某、李某310多万元,其中诈骗干妈200万元,赵某的诈骗行为,导致樊某精神失常。

赵某所骗钱财被公安机关全部冻结。

近日,宜良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


赵某编造谎言骗走干妈200万


今年33岁的赵某,昆明市宜良县人。2010年,她结识樊某后,两人在交往中,赵某发现樊某有钱,她就认樊某做干妈。樊某觉得赵某嘴甜,社会上还有一定关系,就认了这个干女儿。
两人关系熟络后,赵某对樊某谎称:“干妈,我在政府里有一些关系,可以帮干妈购买到政府的集资房。”樊某相信了赵某的话,觉得这个干女儿本事大。

过了一段时间,赵某又对樊某说:“干妈,我不仅能弄到政府的集资房,还可以帮你的的亲友转成公务员,装修房子,购买到便宜的车位,这些都没得问题。”

其实,赵某编造谎言说自己有本事,就是想取得干妈的信任,再实施骗钱。于是,樊某还把自己的好朋友李某也介绍给干女儿认识。李某也被赵某的谎言蒙骗,在2010年至2015年间,赵某编造各种与政府有关系的谎言,陆续骗取樊某、李某钱款共计3138110.00元,其中樊某被骗200万元,李某被骗1138110元。

樊某知道自己被骗后,精神受到严重打击,多次到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偏执型精神分裂症。
后来,樊某、李某分别向公安机关报案。民警将赵某抓获,并冻结了赵某诈骗的现金3138110元。

赵某被判11年处罚金8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

赵某诈骗樊某、李某人民币3138110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赵某的诈骗行为导致一名被害人精神失常,可酌情从严惩处;赵某具有坦白的量刑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赵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建议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1年至14年,并处罚金。



法庭上,赵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赵某说,是樊某主动认她作干女儿的,诈骗的钱一直没有动,愿意退赔受害人,请求法庭对她从轻处罚。

宜良法院审理认为

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3138110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从被害人樊某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的诊断证明、两次住院的时间以及被害人在云南省传染病医院住院时的陈述,均能反映被害人是在确认自己被骗后,感觉生无可恋导致精神出了问题。赵某的诈骗行为导致一名被害人精神失常,法院依法从重处罚;本案中,赵某正是通过与樊某拉近关系后实施诈骗。赵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主要的犯罪事实,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赵某没有转移诈骗资金,且愿意积极退赔并交纳罚金,诈骗樊某、李某3138110元已由公安机关冻结,可全部退赔受害人,酌情从轻处罚。



于是,宜良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赵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80万元;本案犯罪所得予以追缴并返还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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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都市时报
▌编辑:邵猛 校对:赵栋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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