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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新增一个假,长达20天,山东也已征求意见
深圳拟出台条例提出独生子女每年或将有20天带薪护理假期以减轻其看护父母的负担
近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公布《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在住院治疗时,其子女每年可享受最多20天的护理假,其间工资照发。
“独生子女护理假”,是指独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给予的假,且不得扣减陪护期间的工资、津贴与奖金等福利。
截至7月7日,全国至少已有19个省份和城市制定实施了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多地护理假达20天。
2019年10月,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支持子女依法照护、探望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准许职工在老年父母生日或因病住院期间请假看望、陪护,为子女给老年父母提供精神慰藉等创造条件。对是独生子女的职工,酌情延长陪护时间。老年人可自愿随子女迁移户口,依法依规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
不过,对于陪护假期的时间长短,征求意见稿中并没有明确提及。
此外,辽宁、甘肃、云南等省份虽然还未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具体规定,但也提出探索建立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上班族们对于假期的推广呼声很高↓↓
这样的假期对于长期在外工作的“独生子女”虽然很友好但更多网友担心落实问题↓↓
也有网友担心这样的假期会让企业负担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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