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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报,主动投案
王立科,男,1964年12月生,满族,山东蓬莱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2月参加工作。
1980.12 辽宁省北镇县建设局房管所房管员
1981.07 辽宁省北镇县自来水公司政工员
1982.10 辽宁省北镇县广宁派出所民警
1987.01 辽宁省北镇县广宁派出所副所长
1987.12 辽宁省北镇县公安局交警队科员、副教导员、教导员(其间:1990.08—1992.12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86.09—1988.07 辽宁省锦州市委党校党务与行政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3.09 辽宁省北镇县公安局副局长(1994.08 明确为正科级)
1998.08 辽宁省北宁市公安局政委、党组副书记(副处级)
1999.12 辽宁省北宁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2.06 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2003.06 明确为正处级)
2004.06 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2006.12 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7.08 辽宁省葫芦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06.08—2008.0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8.09 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
2009.08 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2009.12 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0.04 辽宁省大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2.11 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大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13.03 江苏省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13.12 江苏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15.11 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17.07 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
2017.09 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
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十三届江苏省委委员、常委,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简历摘自人民网,截至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