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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垃圾分类“强制实施”,没放对地点,最高罚200元

点击关注→ 济南时报 2022-03-27

日前,济南制定出台了《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12月11日上午,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召开,据悉,济南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进入“强制实施”阶段。



有害垃圾可每月第一周

集中投放至红色收集桶


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副主任何修冬介绍,《条例》出台标志着我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进入“有法可依”“强制实施”阶段。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尽快学习分类知识,提高资源节约和分类投放意识,养成低碳文明的生活习惯。

关于如何分类和投放问题,居民应当按照四类垃圾的分类要求,在家中分类袋装或桶装垃圾,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分类投放。

可回收物可以直接售卖给再生资源回收人员或者投放到蓝色收集桶;有害垃圾量很少,可以在每月第一周的有害垃圾宣传收集周,集中投放至红色收集桶;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产生量较多,应当按照时间、地点要求及时投放至绿色、灰色收集桶。


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个人将处最高200元罚款


在保障措施篇章中,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规划编制、计划安排作出规定,对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提出要求。

鼓励和支持单位和个人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向居民赠送蓝色、红色、绿色、灰色等四种颜色的可降解塑料袋,便于居民分类投放。


《条例》还规定各行业协会应当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引导、督促会员单位参与垃圾减量和分类活动。市、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信用引导、可兑换积分奖励制度,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与全程分类管理。

在法律责任篇章中,主要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规定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垃圾处理单位先分后混

将面临最高十万元的罚款


济南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爱民介绍,“前分后混”是每个市民都比较关注的问
题,《条例》不仅对市民分类投放作出规定,更对分类收运、处理作出明确要求。

《条例》实施后,分类收集、运输单位违反规定,将面临最高三万元的罚款;处理单位违反规定将面临最高十万元的罚款。

届时,我们将要求所有作业车辆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垃圾分类标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发现问题可以及时投诉举报。

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济南市城管局将严肃处理,绝不能让市民朋友文明、时尚的劳动成果付之东流。

你开始垃圾分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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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济南时报·新时报APP 记者陈雪碧
▌编辑:李晨 校对:亓鹤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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