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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一个月,济南重点整治这类机动车、电动车
“僵尸车”
占用公共资源,影响市容市貌;
易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易造成交通拥堵;
易发生套用车牌、非法改装隐患……
昨天,
济南交警发布消息,
6月1日至30日
开展“文明2021—3号”行动,
重点整治“僵尸车”。
整治区域
城市建成区内所有道路(含两侧人行道);
整治对象
车容肮脏破烂,长期占用道路、人行道、公共停车泊位停放的机动车和共享单车、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等非机动车。
整治原则
长期占用道路、人行道、公共停车泊位停放的“僵尸车”,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规定,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停车场停放。
清理占用盲道、消防通道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处罚违法停放的机动车。
清除设置不规范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和标志标线标牌。
你看到哪里停着“僵尸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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