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清风云南消息,日前,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昆明市监委对云南省教育厅副处级退休干部罗崇敏(原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原党组书记、厅长)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
罗崇敏背离初心使命,丧失政治立场,被开除党籍后毫无悔过之心,公开发表有严重政治问题的言论;
以投资为名,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
生活腐化堕落,多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对国家法律毫无敬畏之心,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巨额财物。
罗崇敏违反政治要求、廉洁要求、公职人员道德要求,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同意,决定取消罗崇敏退休待遇;经昆明市监委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十年前,在那个社交网络尚不发达的年代,罗崇敏已然是媒体上的“明星官员”“网红官员”。直至今日,网络上依然可以看到媒体报道中有关他的很多标签。例如,2008年调任云南省教育厅厅长以后,罗崇敏进行课程改革,大力推行以生命、生存、生活为主题的“三生教育”。罗崇敏还有一套“一十百千”的素质教育计划:发行一本“三生”教育的公民读本;发行十部惠及幼儿园至大学教育的教材;在家庭与学校之间开展百项体验活动;召集一千名志愿者为宣传“三生教育”演讲。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罗崇敏再度成为舆论焦点,起因是罗崇敏于当年6月3日在网上发表署名文章《端午:一个鼓励自杀的日子》,这篇文章被网友质疑侮辱英烈。之后,云南省教育厅通报称,网传云南省教育厅原厅长罗崇敏发表有关言论,引起舆论关注,已会同相关部门成立工作组调查此事,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罗崇敏还是曾经的“大V”。2011年10月,罗崇敏开通了实名微博,对于自己开微博,他曾解释称,官员要经得起质疑,“你要面对质疑,面对博友提出的疑问进行讨论,如果你没有这个能力应对,就很可能因为一件小事使你这个领导干部形象受到严重影响,甚至把官帽丢掉”。其实,早在7年前,罗崇敏就曾“被质疑”,起因也正是由于自己的微博。2016年12月13日,在微博认证为国家督学、云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原云南省教育厅厅长的用户@罗崇敏主页上,发布了一则消息:“我对不起各位家人,现在出现这样的事情。一个女孩怀了我的孩子,已经两个多月了。希望家人理解,冷静处理这件事。”微博还配上了罗崇敏本人身份证、裸半身背影照、B超证明等图片,不过,这则微博发出不久就被删除。彼时,已经退休的罗崇敏给媒体的解释是,当天早上8点多,其在参加活动的路上丢失了身份证、手机等物件,微博信息也被盗,此条微博不是他所发,目前其已让秘书报警寻找失物。事发后,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微信公众号曾发布评论文章称,“即便罗崇敏微博确实被盗,为何在被盗后没有发布其他内容,而偏偏发布了关于罗崇敏本人信息的内容,便值得深究”,“针对微博所曝事件,有关纪检部门应该及时介入调查,如微博爆料为真,则要严肃查处,如果微博内容确实是谣言,那也需要及时澄清,还干部清白”。按照云南省教育厅披露的信息,2017年11月,因严重违纪问题,云南省纪委给予罗崇敏开除党籍处分,降级按副处级非领导职务确定其退休待遇,由云南省教育厅管理。2022年7月6日,云南省教育厅发布消息,经省教育厅工作组会同相关部门对“网传罗崇敏发表有关言论”事件进行调查,发现罗崇敏涉嫌违法犯罪。近日,已按有关规定将其违法犯罪线索移交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办理。
罗崇敏,男,汉族,1952年2月生,云南江川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69年1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2月至1998年6月,历任江川县副县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新平县委书记;1998年6月至2000年2月,任玉溪市委常委、秘书长;2000年2月至2001年10月,任玉溪市委副书记;2001年10月至2002年11月,任云南民族学院党委书记;2002年11月至2007年12月,任红河州委书记;2007年12月至2012年8月,任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2012年8月至2015年12月,任云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其间,2013年10月,聘任为第九届国家督学);2017年11月,因严重违纪,省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按副处级非领导职务确定退休待遇。你有什么想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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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海燕 校对: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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