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工作,济南全面启动
新黄河记者昨天(8月28日)从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近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济南市公安局、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济南市商务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济南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淘汰奖补方案》(济环发〔2024〕7号),通过财政奖补鼓励车主提前报废的方式,在2025年年底前,完成济南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以下简称“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
淘汰奖补政策何时实施?
《济南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淘汰奖补方案》(以下简称《奖补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按照《奖补方案》要求,对在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报废手续,且符合条件的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的车主,给予最高2.4万元补贴资金。
同时,济南市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联合办公窗口(以下简称联合办公窗口)将分两个阶段受理补贴申请:第一阶段为本方案印发之日至2025年3月31日,受理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提前淘汰车辆补贴申请;第二阶段为2025 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受理2025年度提前淘汰车辆补贴申请,超出受理期限不予受理。2026年6月30日前,此次补贴工作全部结束。
请已报废车辆的所有人尽快提交补贴申请,以免影响您的补贴资金申领。
此次奖补政策的范围是什么?
对在济南市注册登记的符合条件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柴油货车(不包含低速载货汽车)提前淘汰(不包含转出)的,给予适当资金补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补贴政策:
1.在2025年年底前达到强制报废期止的;
2.距强制报废期止不足1年(含1年)的(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为准);
3.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4.由于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或灭失的。
如何判定车辆排放标准?
车辆排放标准的判定可查看车辆出厂合格证、关单等,一般情况下,车辆排放标准在这些材料上面有体现;如车主不方便查看上述材料,也可根据机动车登记证书中的“车辆型号”“发动机型号”,登录“机动车环保网”的公众查询平台(https://info.vecc.org.cn/ve/index)根据提示自主查询。
(新黄河客户端记者赵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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