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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通告!

漯河日报 2024-03-11

关于漯河市第九届运动会期间

大型群体性活动区域实行飞行管控的通告

为切实维护漯河市第九届运动会期间各项大型群体性活动区域及周边的空域安全,杜绝各类“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情况发生,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市公安局决定在运动会期间,对市区部分大型群体性活动区域及周边实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临时禁飞管控措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低慢小”航空器轻型和超轻型无人飞机(含多旋翼四轴、六轴、八轴无人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其它空飘物。

二、禁飞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9时至19时

三、禁飞区域市体育中心(东经113°59'18"、北纬33°34'16")全区域及领空外半径2000米以内

在以上规定时段内,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严禁进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起降、飞行作业。

对未经批准的违法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对其实施反制、干扰、迫降等技术手段进行管控没收,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对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请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漯河市公安局

202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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