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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交警掀起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

2017-11-20 赤峰交通警察支队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元旦、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打下坚实的基础,赤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11月15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全面压降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


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部署

        为确保集中整治行动顺利实施,市交警支队制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明确了集中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工作措施及要求。并成立了以支队长张立文任组长,副支队长杜延卓任副组长,支队各大队大队长、各旗县公安局(分)局交警大队大队长为成员的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推进、指导协调、考核评比等工作。

        

 强化源头管理,堵牢源头漏洞

          依托农村“两站两员”,深入乡(镇)农村,开展入户清理调查工作,摸清辖区摩托车数量和驾驶人底数,建立健全相应的源头管理工作台账,实施有效的户籍化管理。


明确查处重点,加大执法力度

      严厉查处涉牌涉证、无证驾驶、闯红灯、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报废摩托车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坚决依法从严查处一起。对无证驾驶人员按规定一律予以行政拘留,并依法按上限予以处罚。对无牌无证、拼装、报废、不能提供车辆合法来源的摩托车,一律予以暂扣。对驾乘两轮摩托车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严格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处罚。同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强化集中整治行动,形成严管态势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支队将定期组织集中统一行动。要求各大队结合辖区实际,深入研判分析辖区堵点、乱点、事故多发点交通形势,摸清规律特性,明确摩托车道路交通违法集中时段和事故多发时段,强化勤务针对性,最大限度地把警力、车辆、装备投向路面。


深入开展宣传,营造整治氛围

        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传统新闻媒体及“双微”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及时曝光摩托车违法行为和涉摩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二是通过组织媒体记者随警作战,跟踪报道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积极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三是以开展交通安全“五个一”宣传活动为切入点,以农村“大喇叭”为主要宣传阵地,积极组织民警联合“两站两员”人员,深入乡镇摩托车销售点、学校(驾校)等地,宣讲本地的典型案例、发放宣传材料、展出典型案例展板、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违法超员、涉牌涉证、酒后驾驶、闯红灯、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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