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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操坝出现“蟒蛇”杂技表演!结果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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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啊,咱们通江街头巷尾
大家伙儿都在热议一件事儿
那就是大操坝的“杂耍团”
事情的原委是怎样的呢?
江小妹为你揭晓答案吧
2018年4月8日20时30分
通江县森林公安局
接到通江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电话称:
在诺江镇大操坝
有三个外地人带领野生动物进行演出
接到电话后
通江县森林公安局立即派人前往核实
通过检查
发现徐某一行三人,在未持有运输证的情况下,携带一只海狸鼠和一条蟒蛇非法到通江县进行商业演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属于非法携带野生动物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应处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但考虑到其三人属残疾人,通江县森林公安局现场向其宣传了相关法律知识,并责令其立即离开通江,返回老家。
野生动物是我们的朋友
我们要学会爱护它们
切不可以身试法
最后江小妹要提醒大家
注意身边“江湖骗子”
不要上当受骗
江小妹带你看通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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