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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操坝出现“蟒蛇”杂技表演!结果遭了!

四川通江 2018-11-03



江小妹的地盘你做主

权威发布|政策咨询

 


最近啊,咱们通江街头巷尾

大家伙儿都在热议一件事儿

那就是大操坝的“杂耍团”

事情的原委是怎样的呢?

江小妹为你揭晓答案吧


2018年4月8日20时30分

通江县森林公安局

接到通江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电话称:

诺江镇大操坝

有三个外地人带领野生动物进行演出



接到电话后

通江县森林公安局立即派人前往核实

通过检查



发现徐某一行三人,在未持有运输证的情况下,携带一只海狸鼠和一条蟒蛇非法到通江县进行商业演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属于非法携带野生动物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应处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但考虑到其三人属残疾人,通江县森林公安局现场向其宣传了相关法律知识,并责令其立即离开通江,返回老家。


野生动物是我们的朋友

我们要学会爱护它们

切不可以身试法



最后江小妹要提醒大家

注意身边“江湖骗子”

不要上当受骗


江小妹带你看通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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