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采集!通江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必看!
通江的小伙伴注意啦
下面这个消息非常重要!
通江现已全面开展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
仔细看看哦,如果你符合条件
就抓紧时间来申报吧~
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信息采集工作的公告
全县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根据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的安排部署,决定从即日起全面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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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目的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的目标是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奠定基础。
2
采集范围
★ 采集对象
信息采集对象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服务管理的所有相关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类人员:
1. 军队转业干部;
2. 退役士兵;
3.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
4. 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
5. 复员军人;
6. 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
7. 残疾军人;
8. 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
9. 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0.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1. 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2. 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 采集内容
信息采集的内容主要包括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基本生活状况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疗、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等多项基础信息和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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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方法
★ 信息采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落实,以采集对象户籍所在地申报采集为基本原则。各乡(镇)统一设置集中采集点,采取集中采集、自主申报、上门校核等方式进行采集。
★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前往户籍所在地乡(镇)设立的集中采集点申报信息,并在填报完成后签字确认。
★ 申报时,需携带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
1. 身份证;
2. 户口本;
3. 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相关证件;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等相关证件;
5. 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
6. 立功受奖证件;
7. 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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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完成时间为2018年11月25日之前。此次信息采集标准时点截至2018年10月1日,之后新增加或注销的采集对象,可随时采集更新,建立定期更新长效机制。
请全县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给予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个人申报,以确保信息采集工作圆满顺利完成。
通江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
江小妹带你看通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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