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通江最新机构来啦,办事别走错地方!
2月25日,通江县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系列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机构改革动员大会部署要求,安排部署全县深化机构改革工作,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统一思想行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高质量完成全县的机构改革工作任务,为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和加快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县提供坚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县委书记孙辉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军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森儒,县委副书记何奎、代堃出席会议。
会上,何奎宣读了《通江县机构改革方案》;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何清华宣读了县级部门(单位)领导任职决定。
下面,江小妹带你一起了解下
通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具体内容
”通江县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通江县机构改革方案。
机构改革后,共设置党政机构37个。党委机构9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8个。县政府工作部门28个。
调整优化县级党政机构和职能
(一)对应中央和省市机构改革,调整优化相应机构和职能
1.建立健全和优化县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
(1)组建县监察委员会
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将县监察局的职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预防腐败职责,以及县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反腐败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县监察委员会,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不再保留县监察局。
● 将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改为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
● 组建县委审计委员会,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审计局。)
● 将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公室。)
● 将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改为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县委宣传部对外挂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
● 将县委财经领导小组改为县委财经委员会,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
● 将县委外事(台办)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公室。)
● 组建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加强县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
(1)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调整优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体制。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为县委工作机关,归口县委组织部管理。
(2)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
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组织部,对外挂县公务员局牌子。
(3)县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
将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的新闻出版、电影管理职责划入县委宣传部,对外挂县新闻出版局(县版权局)牌子。
(4)县委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
组建县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与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县政府办公室不再挂县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牌子。
(5)县委统战部统一管理侨务、台湾事务工作。
将县政府办公室的侨务、台湾事务工作职责划入县委统战部,对外挂县侨务和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县政府办公室不再挂县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牌子。
3.新组建和优化职责的机构
(1)组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将县国土资源局的职责,以及县发展和改革局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县水务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县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再挂县规划管理局牌子。
(2)优化县生态环境职责。
将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县国土资源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县水务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县农业局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等划入巴中市生态环境局派出的通江生态环境分局。环保垂改具体工作,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不再保留县环境保护局。
(3)组建县农业农村局。
将县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县农业局的职责,以及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农业投资项目、县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县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职责等整合,组建县农业农村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将县农业局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县交通运输局。不再保留县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县农业局。
(4)组建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将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的文化、广播、电视管理职责,事业单位县旅游局的行政职责等整合,组建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县旅游局更名为县旅游产业促进中心。不再保留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5)组建县卫生健康局。
将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以及相关机构的老龄工作职责,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县卫生健康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承担。不再保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6)组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将县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以及军队有关职责等整合,组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
(7)组建县应急管理局。
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县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县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县民政局的救灾职责,相关机构的地质灾害防治、水旱灾害防治、森林防火、震灾应急救援等相关职责,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县应急管理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不再保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重新组建县司法局。
将县司法局的职责,县政府办公室的政府法制工作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县司法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县政府办公室不再挂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
(9)优化县审计局职责。
将县发展和改革局的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县财政局的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监督检查、县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县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等划入县审计局。
(10)优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
将县发展和改革局的价格监督检查职责,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的知识产权管理相关职责、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反垄断执法职责等划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再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
(11)组建县医疗保障局。
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县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以及相关机构的医疗保障行政职责等整合,组建县医疗保障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4.其他不再设立的机构
(1)不再设立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县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县委政法委员会承担。
(2)将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交由县委政法委员会、县公安局承担。
(二)与中央和省市机构基本对应的其他机构和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
1.与中央和省市机构基本对应的其他机构
县委办公室、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县委工作机关;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统计局、县信访局、县林业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其中:
(1)县委办公室挂县外事和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
(2)将事业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行政职责划入县政府办公室,事业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更名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3)优化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责。将事业单位县粮食局核查粮食收购资格、查处粮食经营者违法行为和监督检查粮食购销活动、粮食质量、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技术规范等行政职责,以及县民政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局等部门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等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事业单位县粮食局更名为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挂县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办公室牌子。
(4)将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更名为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5)将县水务局更名为县水利局。
(6)组建县商务局。在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商务工作职责的基础上,组建县商务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不再挂县商务局牌子。
(7)组建县信访局。在县委群众工作部的信访工作职责基础上,组建县信访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县委群众工作部。
(8)重新组建县林业局。将县林业局的职责,以及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县林业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2.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
县扶贫开发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其中:
(1)将县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公室。
(2)县委办公室挂县委政策研究室、县委保密机要局(县国家保密局、县密码管理局)、县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牌子。
(3)将县委老干部局并入县委组织部,挂县委老干部局牌子。不再保留单设的县委老干部局。
(4)将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更名为县扶贫开发局。
(5)组建县行政审批局。将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以及组织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放管服”工作、及相关部门的统筹推进大数据平台建设和应用职责等整合,组建县行政审批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6)组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县城市行政执法局职责,以及相关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责整合,组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县城市行政执法局。
(7)将县档案局(县档案馆)的行政职责划入县委办公室,县委办公室对外挂县档案局牌子。县档案馆作为县委直属事业单位。不再保留与县档案馆合并设立的县档案局。
(8)组建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将相关机构的农民工服务等职责整合,组建县农民工服务中心,作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
(一)深化县人大、县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
1.深化县人大机构改革
2.深化县政协机构改革
3.深化县级群团组织改革
(二)深化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
(三)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四)深入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
中共通江县委机构设置表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 |
办公室 |
组织部 |
宣传部 |
统一战线工作部 |
政法委员会 |
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设在县委办公室) |
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设在司法局) |
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设在县委办公室) |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设在宣传部) |
财经委员会办公室 (设在发展和改革局) |
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设在县委办公室) |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设在审计局) |
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设在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
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设在农业农村局) |
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说明:
通江县委设置纪检监察机关1个、计入机构限额的工作机关8个(设在相关部门的县委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不计入机构限额)。其中,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县委办公室挂政策研究室、保密机要局(县国家保密局、县密码管理局)、县档案局、县外事和港澳事务办公室、县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牌子;组织部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县公务员局、老干部局牌子;宣传部挂县精神文明办公室、对外宣传办公室(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县新闻出版局(县版权局)、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统战部挂县侨务和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教育工作委员会与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合署办公,不计入机构限额。
通江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
办公室 |
发展和改革局 |
经济和信息化局 |
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利局 |
农业农村局 |
商务局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卫生健康局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统计局 |
扶贫开发局 |
信访局 |
林业局 |
医疗保障局 |
行政审批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说明:
通江县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8个。其中,发展和改革局挂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办公室牌子,应急管理局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市场监督管理局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县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与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不计入机构限额。
会议结束后
通江县农业农村局举行了揭牌仪式
成为全县机构改革首个挂牌部门
标志着通江县机构改革正式全面实施
机构改革启新程
凝心聚力再出发
和江小妹一起期待
通江更美好的未来
”江小妹带你看通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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