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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原局长受审

阿SIR 4 day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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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包庇、纵容黑社会的违法犯罪活动,7月16日,南宁横县公安局原局长、南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原支队长陈某在江南区法院受审。

▲本文图片由江南区检察院供图


公诉机关当庭指控,2009年~2018年期间,陈某利用其分别担任横县公安局政委,横县政府副县长兼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南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下属人员及社会商人给予的财物共计513.19万元


南国早报记者注意到,起诉书详细地列出陈某收受下属人员及社会商人给予现金的情况,有6起。




●其中,2009年~2016年,陈某利用担任横县公安局政委、局长、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横县公安局其办公室和宿舍多次收受多名下属人员送予的现金共计134.19万元,并在人事调整、日常工作等方面为这些人员提供帮助。


●同时,陈某还收受了多名社会商人送予的现金,最少的6万元,最高的达177万元。而陈某在这些社会商人所经营的娱乐场所、网吧、桑拿和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等方面提供帮助。


●2010年~2016年,陈某在担任横县公安局局长职务期间,非法收受沈某(另案处理)送予的现金,包庇、纵容沈某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开设赌场违法犯罪活动,致使以沈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发展壮大,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记者了解到,现年55岁的陈某,本科文化。2019年1月15日,他因涉嫌职务违法犯罪,被南宁市监察委员会执行留置。2019年6月6日,陈某因涉嫌受贿罪,被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



在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陈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陈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应当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该案涉及犯罪事实众多,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日进行宣判。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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