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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入选“互联网黑五类”是因为“仇官情绪”?

2015-06-04 领导去哪儿


5月29日,云南省财政厅法制处原处长黄钦明在红河州建水县西庄镇张家花园景区游览时,欲参观一名产妇和婴儿休息的房间,遭拒绝后,黄钦明一行人中的两人对产妇施以暴打。

30日产妇家属将事件经过发到网上,其中提到黄钦明的“省财政厅法制处原处长”身份,认为当地警方处理事件和村镇干部出面调解时,有偏向打人者一方的倾向。



官员:网络借机刺激公众的仇官情绪


31日云南红河州委宣传部部长伍皓在个人微博中发文称,网络借黄钦明的干部身份炒作,无非是要刺激公众的仇官情绪。



▲网帖截图



▲伍皓微博截图

产妇家属:网友们的声讨引起政府关注


产妇家属与伍皓在微博上展开了争论。伍皓认为网络推手们想“把公众情绪从依法处理转移到对干部群体的声讨”,而产妇家属表示,“首先是网友们的帮忙声讨,才有了政府部门的关注”。



▲产妇家属微博截图

刺激“仇官”,还是要“公道”?


伍皓在微博中回应“伤者家属借黄钦明的干部身份炒作,无非是要刺激公众的仇官情绪。”他摆出这一观点时附上了西庄镇镇政府向建水县委宣传部汇报事件调查情况的报告截图,以此作为论据。


网友认为,作为宣传部长的伍皓,这一做法有欠妥之处。


首先,事件尚未真正解决,产妇一方提起诉讼的话,警方必定要进一步调查;


第二,报告中指出的产妇所说部分信息“与事实严重不符”,当公众获得的信息出现矛盾时,会更加想要了解事情的真相,而伍皓的证据也是不足以让公众完全信服的。这也是将此事件推上舆论风口的一个原因。



▲报告截图


产妇家属在微博上说,“我们没有碰瓷,我们也没有试图影响司法公正,我们没有拉动仇官。在事情发生后没有一个领导前来关心,没有什么法律援助。我只是把事实发到网上,我们知道一个女人坐月子多么重要,请您公正,我们要讨的是公道,我们不是乞丐。我们要真诚的道歉,真实的赔偿,公正的裁决。”

官员:互联网“黑五类”之一


网络上关于“仇官”的话题一直不断。2010年的“我爸是李刚”、公务员朱继宏“因公牺牲”,2012年香港卫视执行台长杨锦麟杭州打车“被宰”副市长向其道歉,上月的“我妈是站长”……许多“官民”矛盾的话题最后都指向了“仇官”。


只要出现官民冲突,舆论往往就一边倒。有网民感叹当下的网络舆论逻辑:“警察和平民,警察错;城管和小贩,城管错;公务员,和谁冲突都错;官员,逢事必错;两个普通人,有钱的一方错;医院和病号,医院错;男人和女人,男人错;两个开车的打架,开好车的那个错。”


近日,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发布的《网络低俗语言调查报告》指出,“官员、城管、专家、医生、警察成为所谓的互联网‘黑五类’”。原因是“面对碎片化的互联网信息,部分网民在不深入了解事实的情况下,将情绪性的谩骂宣泄向公共空间。”


政府部门遇到这种情况时更应该及时应对,讲事实、摆论据,理性发声,尽快消除不良影响,维护政府的公信力。

以“严格公正执法”消弭“仇官情绪”


伍皓在发表“仇官”说之后,也意识到了他作为宣传部长应尽的责任——宣传法治。如果产妇一方确实已经准备提起诉讼,那么在劝解产妇一方从信“网”到信“法”的过程中,伍皓也确实是在微博上进行了一次生动的法治宣传。


▲伍皓微博截图



伍皓微博截图


“仇官”情绪,说到底,是对公平的呼唤。只有严格公正执法,让人人享有均等的公平权利,树立起政府的公信力,那么公众才不会遇事信“网”信“访”,不会将矛盾放大到“仇官”,这样“仇官”情绪才会慢慢消解。


加强法治宣传和法治建设,正确面对舆论的监督,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才是消解“仇官”情绪的根本途径。官员加强自我约束,真正做到服务于民,“仇官”也就根本无从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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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笔丨李金玲

主编丨张彩娥

出品丨李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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