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珠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不合格药械专项检查
为切实做好不合格药械的专项检查,严防群体性药械安全事故,进一步加强不合格药械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根据《日喀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稽查局〈关于转发国家药品通告及医疗器械公告的函〉的通知》文件要求,12月26日,桑珠孜区食品药品监理局督管对辖区内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主要对辖区内3家医院、7家药店、4家诊所开展了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医疗机构的药械购进渠道、药械供货方资质证明、购进药品的验收记录等内容,并对照39批次不合格药品名单和国家医疗器械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名单进行检查,检查中未发现《关于39批次药品不合格通告》中所述药品和《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17年第25期,总第43期)》中所述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了药械经营者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责任意识,及时防范和消除了药械安全隐患,在以后的工作中桑珠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坚持问题导向完善防控措施,努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为群众安全用药用械保驾护航。
信息来源:桑珠孜区食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