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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北路交通指示灯遭恶意损坏

2017-04-09 韶关民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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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市民反映,在惠民北路路段的交通警示灯有被人故意移动损坏的痕迹。


在惠民北路有两所学校,相关部门出于对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的考虑,在这个路段设置了相对较多的交通警示标志。


在现场记者看到,路边的一根交通警示杆,它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提醒正方向来车的车主,行驶到这个路段时候要减速慢行,但是记者观察了一下发现,警示杆上LED显示屏上覆盖的铁皮,是被严重的损坏过的,并且是在一个卡着的位置,是有人为磨损过,转动过的痕迹。



为此,记者把情况反映给了武江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五中队的交警执法人员。


武江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五中队中队长 丁少锋表示:这种损坏道路交通设施的行为,我们都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有《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按照相关的规定,像这种损坏交通设施的,或者说故意涂改交通设施、还有移动交通设施的,我们都会对当事人进行1500元的处罚,并且可以并处15天的行政拘留,像这种行为如果说已经造成了一定的危害,触犯了《刑法》,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交警提醒,损坏交通设施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大家切勿以身试法。


交通信号灯本来就是起到指引交通的功能,损坏这些设施,不仅仅是破坏公物,更是威胁到道路安全的行为,为了大家的出行安全请大家共同爱护交通设施。


何雨蔓 钟健 王志强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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