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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鄂前旗民政局通过签订委托护理协议书 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护理工作
为确保失能特困人员在日常生活中得到悉心照料,旗民政局针对分散供养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人员,就居住分散不易管理,无法提供集中护理服务的问题深入各嘎查村(社区)特困对象家中进行走访调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嘎查村协商,委托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人员的法定监护人为护理人员,并签订委托护理书。明确要求护理人员要对失能特困人员的身心健康和生活安全等方面实行24小时护理和照料,为他们提供用餐、医疗、康复和精神慰藉等日常生活护理,由嘎查村(社区)负责人进行监督护理人员,并在委托协议书上签字承诺。
此项工作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特困人员的关心和关爱,也体现了“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的工作服务理念。
(民政局 魏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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