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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鄂托克前旗关于引进中学教师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的公示
经审核,以下人员符合全旗引进中学教师参加考试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7年4月1日至4月6日止。联系电话:0477-7628120。请参考人员与2017年4月7日上午8:30到鄂前旗中学录播室参加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引进教师的管理
(一)聘用
新引进教师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引进的教师在合同约定服务期内,不准脱产考研、不得离开任教学校教学一线或调离鄂前旗教体系统,否则予以辞退。
(二)待遇
1.工资待遇。被聘用人员享受鄂前旗正式教师相应的一切工资及福利待遇。
2.其它待遇。(1)汉语授课和蒙语授课教师。从“985工程”院校、“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院校、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引进的教师,经试用一年表现突出,在确保服务期不少于10年的前提下,给本科生一次性发放安置费5万元,给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一次性发放安置费8万元。(2)引进成熟优秀教师经试用一年表现突出的,在确保服务期不少于10年的前提下,一次性发放安置费8万元。
来源:鄂前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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