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培训班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淮安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系统开展六大专项行动,确保实现两个阶段性目标。
(一)开展VOCs专项执法。8—9月份,开展VOCs专项执法行动,针对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医药、家具、包装印刷、油品储运等重点行业,检查VOCs处理设施运行、厂区无组织排放及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情况。
(二)开展VOCs强制减排。对VOCs排放量大、治理效率差、臭氧贡献高的部分企业实行强制减排和应急管控。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达标的县区,8—9月,实施VOCs强制减排;对臭氧浓度上升幅度大的县区,建议减排比例不低于50%。
针对臭氧污染天气实施应急管控,按省环境监测中心将预测未来24小时臭氧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达148微克/立方米(臭氧污染分指数达90)时,发布异常情况预警信息,各地要对照VOCs强化管控方案要求启动应急管控,落实管控措施,实施污染“削峰”和缩时。
(三)开展重点区域系统排查诊治。8月5日起,运用PM2.5和VOCs走航等科技手段,重点对市区进行不少于2个月的巡检,开展臭氧源解析,确定重点区域VOCs控制的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和重点源;建立“排查、会诊、整改”一体化的工作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实施精准精细治理。
(四)开展蓝天保卫督导帮扶。要深入开展“江河碧空”蓝天保卫四号行动,以京杭大运河、通榆河、里运河等主要通航河道为重点,开展船舶和港口(码头)大气污染问题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销售、使用低劣船舶燃油违法行为,加强港口(码头)储罐VOCs污染治理,全面排查船舶、港作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情况。
(五)开展重点行业深度治理。8月份起,对热电整合、燃煤锅炉整治、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油气回收治理改造、低VOCs替代、VOCs治理、机动车遥感监测等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检查。9月底前,制定淮安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计划,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则,建立详细管理清单,分类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推进工业炉窑结构升级和污染减排。10月底前,淮钢特钢要完成全流程、全过程超低排放改造,逾期未完成改造的,要停产整治。
(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聚焦结构调整、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散乱污”整治、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今年10月份至明年3月份,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确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秋冬季PM2.5降幅和重污染天数目标。驻各县区生态环境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工业园区、苏淮高新区环保分局分管负责人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市、县区环境综合执法局相关人员;各地纳入管控企业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