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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冬季采暖交费标准公布
尊敬的采暖用户:
二〇二一年冬季供暖工作在您的大力支持下已圆满完成,为保障二〇二二年度冬季供暖工作顺利进行,请您配合我公司共同做好如下供采暖工作。一、您产权内的管网如存在下列问题,请于2022年10月31日前解决,以保证全线管网安全试压。1、采暖管道设计或安装不合理;2、过滤器未清理;3、入户阀门损坏;4、管网存在安全隐患;5、室外供暖管道未保温或保温破损等。二、供热面积发生变化的用户,请于10月20日前到我公司办理变更手续。三、拟试压、供暖时间:我公司计划于2022年11月5日开始充水试压,规定供暖时间: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3月15日,提前供暖或推迟停止供暖,不增加用户采暖费。试压期间请用户家中留人,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四、为避免拥挤,方便管理,保证今冬供暖顺利进行,我公司将集中于2022年10月15日至2022年10月30日收取今冬供暖费(请热用户以村委、社区、自行组织筹集等集中形式办理,不单个办理供暖事宜),届时请今冬热用户及时缴纳,以确保按时供暖。供暖价格按照居民22元/㎡,非居民37元/㎡收取,主动申报使用换热器的用户按200元/户的优惠价格收取用热费。如物价部门在本采暖期内价格调整,按照调整后的价格执行。五、为维护正常的供暖秩序,我公司向贵用户作如下告知:1、为防止未采暖户管道漏水或冻裂,请未采暖户将室内系统与主管道断开,并加丝帽或丝堵,以防止对未采暖户的财产造成损失。2、为避免影响供暖管网的安全运行,对其他用户造成损害,采暖户内严禁安装放水阀、循环水泵等装置,我公司将对此进行严查。一经发现,立即停止供暖,待拆除并收取损失费1000元后方可恢复供暖;如发现再次安装,我公司将对该户终止供暖,并列入不诚信客户名单,不再与其建立供采暖关系。3、未交费采暖的住户以及私自将采暖面积扩大超出实际交费面积的住户,均属盗热行为。一经发现,我公司即对该户停止供暖,并按照相关费用差额的两倍追缴采暖费及赔偿金,不补交费用的,我公司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我公司将该类用户列入不诚信名单,不再与其建立供采暖关系。4、别墅区、沿街楼、平房的采暖用户必须确保供暖区域外不能有任何供暖设施,如有请自觉拆除,未拆除的一经发现,我公司严格按照盗暖行为处理,追缴相应供暖费、管网配套费及罚款1000元后方可恢复供暖,不补交费用的,我公司将该类用户列入不诚信名单,不再与其建立供采暖关系。 5、今冬有供暖意向的热用户请核实:a.请检查是否在室外有供回水阀门;b.供暖区域面积按照现场测量或房产证上为准,其管网配套费需足额缴付(面积按照整栋建筑核算),不足的请补足后再予以供暖;c.凡供暖用户供暖区域内有供暖设施(含地暖),需足额缴付该建筑的取暖费用(面积按照整栋建筑核算),以上情况经现场核实后才予以收费供暖。6、供暖期间,为保证供暖管网的安全有序进行,保障供暖质量,请各采暖用户积极配合我公司稽查工作,不配合稽查人员入户稽查的用户,我公司将停止向其供暖。由于冬季供暖工作量大,时间紧。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费并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否则,达不到供热条件的用户,不能如期供暖,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供暖服务热线:0633-7770090(白天)15650523627(夜间)审校:刘延妍 黄晓明 责编:庞尊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