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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已处理26人

湖北日报 2018-10-30
湖北省坚持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并举,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严查快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7月10日,省扫黑办有关负责人透露,截至目前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0个,已处理2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人,移送司法机关20人。
据介绍,今年2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省把扫黑除恶与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及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坚持扫黑除恶与“毁伞”“拍蝇”齐发力,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做到同步部署、同步侦办、同步落实。


全省各级纪委监委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纪问责组,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工作专班,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和“963888”扶贫领域违纪专项举报电话等方式,多渠道发现和搜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并与各级政法机关协同配合,加强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工作,做到法纪衔接、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截至目前,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纪问责组共收到问题线索122件,各市州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登记问题线索344件


按照“一个问题线索、一个调查方案、一个工作专班、一抓到底”的原则,纪检监察机关对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严查快处、强力督办,做到对事实不清楚、证据不确凿、定性不准确、处理不恰当、手续不完备、程序不合法“六个不放过”,确保每个问题线索得到及时、有效、公正处置。


4月、5月,省纪委监委先后公开通报了荆门市、鄂州市公安系统5名党员干部和仙桃市1名原村党支部书记涉黑涉恶问题。



荆门市民刘先生说:“严惩‘保护伞’,让群众看到了党委政府扫黑除恶和反腐败的坚定决心,我们感到更有信心、更有安全感。”


省扫黑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政法机关将坚持“刀刃向内”,对政法系统内部与涉黑涉恶人员沆瀣一气、充当“保护伞”的,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执纪问责和巡视巡察的重点内容,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点问题线索进行挂牌督办,查处不力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鄂城选聘千名人民监督员扫黑除恶
7月9日,从鄂州市鄂城区委政法委获悉,该区将选聘约1000名扫黑除恶人民监督员,打好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据悉,该区将在村组(社区)群众、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员、乡村教师、退伍军人、文化能人、返乡创业人员中,选聘一批政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好、正义感强的群众,作为扫黑除恶人民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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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日报记者张进、通讯员孟宪琳,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微博:@湖北日报

编发:雷龚鸣

出品:湖北日报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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