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13日)下午,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转发恩施州纪委监委消息:恩施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师洪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自首,目前正接受恩施州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恩施州检察院消息,2016年8月15日上午,(恩施)州检察院召开州纪委派驻纪检组长见面会,这标志着州纪委派驻纪检组进驻州检察院。
见面会上,州纪委派驻州检察院纪检组长师洪钢表态,自己将强化学习,全方位提升素质;以身作则,做好纪检组表率;恪尽职守,全力以赴履行好职责。
2016年12月5日,恩施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师洪钢一行到鹤峰县检察院开展检查督导工作。当时,师洪钢提出要求:要加强队伍建设,严格管党治党,讲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管好自身、带好队伍,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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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恩施州纪委监委网站、恩施州检察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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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发:袁超一
出品:湖北日报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