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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 要发深松整地补助啦!
《方案》指出,各地按照“三·三”轮耕制度的要求,合理规划(不含农垦),分解落实年度深松整地补助计划。当年已享受补助的地块,随后两年内不再纳入补助计划。区域内深松深度达到30厘米以上,经监测合格与公示后,可享受补助,并要将信息向社会公示。
据悉,该《方案》补助对象为全省安装深松整地监测仪,在本地当年深松补助区域内实施深松整地作业的农机户、现代农机合作社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补助标准为每亩20元。
《方案》明确,补助要经过县(市、区)组织核查、市(地)组织核定面积、兑现补助资金等程序进行。农业(农机)部门指定专人,做好核查、反馈记录。作业结束后,各地指导作业者填写《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验收单》,确定拟补助面积,经公示与人工核查无误后,上报市(地)。市(地)相关部门复核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处备案,经履行财政资金分配审批程序后,拨付补助资金,各地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发放给作业者。
《方案》强调,深松整地在改善土壤结构,提高经济效益,保持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开展深松整地积极性,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深松整地工作深入开展。
来源:黑龙江日报(见习记者梁金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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