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利民,新的一年“如虎添翼”!
“落实减税降费、助企纾困政策。”
“鼓励出租方为因疫情导致经营困难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
“建立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定期集中解决共性困难问题。”
……
这一项项实打实的举措,不仅折射出政府工作报告的“温度”,更为企业发展注入了一针“强心剂”。
过去一年,我省着力营造优良市场环境,精准对接市场主体需求,强化优质要素供给,在确保企业发展有依托、人才创新有保障等方面落实一系列惠企利民政策,一起来看——
缓交税费 帮助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为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国家发文明确对2021年四季度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实现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以上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以上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3个月,此政策将有效缓解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压力。
回应期盼 按税法授权下限确定契税税率
我省在税收权限内,全力为市场主体减负。2021年9月1日起,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和《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契税法授权事项的决定》,将全省契税税率统一下调至税法下限3%,即住房延续3%税率(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契税继续执行国家规定的1%、1.5%、2%优惠税率);单位承受住房、居民承受赠与住房,以及非住房、土地税率由5%下降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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