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哈大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哈大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黑政调〔2022〕9号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同意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22〕43号)精神,加快推动哈大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哈大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胡昌升 省长
副组长:
王一新 副省长
成 员:
冯海龙 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魏松贤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豪岩 省委军民融合办常务副主任
张亚中 省发改委主任
陈延良 省教育厅厅长
张长斌 省科技厅厅长
韩雪松 省工信厅厅长
孟祥会 省财政厅厅长
沙广华 省人社厅厅长
于万臣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刘 伟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高起生 省住建厅厅长
王兆宪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刘海城 省商务厅党组书记
陈 哲 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
魏新刚 省卫生健康委主任
吴文革 省外办主任
王智奎 省国资委主任
郑大光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伟群 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刘玉和 省统计局局长
郎国明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孙恒义 省营商环境局党组书记
齐贵权 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副行长
卢厚林 哈尔滨海关关长
张 健 省税务局局长
王 柱 黑龙江银保监局局长
陈 捷 黑龙江证监局局长
张起翔 哈尔滨市市长
沈宏宇 齐齐哈尔市市长
李岩松 大庆市市长
二、工作机构
哈大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科技厅厅长兼任,副主任由省科技厅、省工信厅、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分管领导兼任。
三、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及重大任务。
(二)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哈大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需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际协调小组解决的问题。向上争取部际协调小组支持哈大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三)研究审议哈大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战略及重大决策。指导哈大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发展。协调解决哈大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四)总结评估并复制推广哈大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中形成的改革经验和创新案例。考核评价、检查督导哈大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各片区工作情况。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调整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等3个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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