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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服务高质量发展“36条”】从四个维度看土地要素保障



精彩导读


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提出,“要将高质量发展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建设的首要任务”。土地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是“稳增长”“稳投资”和项目落地的基础和保障。近日,省厅出台自然资源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36条措施(以下简称“36条”),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强化土地要素保障、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等8个方面,提出了36条措施。本期“说个明白”栏目就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全力服务“三个高地”建设这一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进行解读。



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提出,“要大力推进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加快构建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体系”。为此,“36条”从土地要素配置所需的规划引领、指标配置等核心环节,保障先进制造业、城乡发展“有地用”。


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保障方面,“36条”明确,国土空间规划正式批准前,审查通过的市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村庄规划,可作为项目用地报批规划依据,确保项目用地不断档。



各地可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规划村庄建设用地总量的5%作为机动指标,用于农村村民住宅、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对一时难以明确具体用途的地块,可规划一定的“留白”建设用地。



在土地要素向有效项目配置方面,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主要向“4+4”科创工程、“4×4”现代化产业体系、“三个高地”建设标志性工程、基础设施、民生实事、招商引资等有效项目集聚。


为保障项目用地指标,“36条”明确,省级以上重大项目建设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由省、县两级按5:5比例分担,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按6:4比例分担;县级指标不足、市级确无法解决的,可向省级申请借支。



近日,省厅《创新用地要素保障服务机制,为临武县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充电”》,入选湖南省首届服务企业群众“十大”典型案例。这是省厅打好服务“组合拳”,保障项目“快落地”的一个缩影。



为让项目落地跑出“加速度”,“36条”提出,优化用地预审和审批服务。


——明确缩小用地预审范围。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村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用地、水利水电项目淹没区用地、满足采矿权出让条件且能明确具体用地范围和功能分区的采矿用地及露天煤矿接续用地,不需开展用地预审。


——简化用地预审审查内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阶段,涉及土地用途调整、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重点进行“符合性”审查,不需提交土地用途调整方案、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省人民政府出具的不可避让论证意见。


——允许分期分段报批用地。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重大项目和省级高速公路申请办理先行用地。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按要求报批“三改”“四电”“调整”“补征”用地。支持建设项目按可研报告批复或行政区划分期分段报批用地。



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提出,“推动存量企业扩能升级和精准招商”。“36条”把着力点放在土地精准供应上,提出创新土地供应模式,明确探索“三条路径”:


——建立全省“土地超市”信息平台。统筹将符合入市条件的土地上架“土地超市”,提高土地供应的规范化、便捷化水平。今年以来,益阳、郴州、娄底等多地已先行先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实行产业链供地。适应中小微企业用地需求,对省市重点产业链关联项目涉及的多宗土地允许整体供应,允许关联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产业链项目土地竞买,从详细规划编制、挂牌出让条件设置、联合竞拍人登记、建设项目审批等方面给予支持。


——完善低效工业用地收回收购机制。对已关停或企业无意愿再开发的低效工业用地,支持采取协商办法对土地使用权人予以合理补偿后收回,重新供地开发建设。指导长沙市、湘潭市加快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国家试点。


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提升园区承载能力”要求,“36条”明确,实行园区用地分类管理。主要分为优化发展类、巩固提升类、规范利用类、整治整改类四大类园区,具体管理要求在省厅此前印发的《关于加强全省园区用地分类管理的通知》进行了详细明确。


▲ 点击即可查看通知具体内容



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提出,“持续提升人民群众收入水平和生活品质”。“36条”从住房这一民生大事破题,明确提出,因城施策优化房地产土地供应政策:


对刚需普通商品房用地应保尽保。


对保障性住房用地,坚持“以需定建”“量质并重”“职住平衡”,统筹考虑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需求,综合运用划拨方式或带条件出让方式做到应保尽保。


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利用闲置低效非住宅用地建设保障性住房,以划拨方式供地。


对绿色低碳创新型商品房,在用地出让前支持通过分割合并宗地、调优详细规划等方式提高地块品质和地价内涵。



此外,“36条”还明确支持长沙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创新乡村土地利用方式,助力乡村振兴。

 

2023年1月-11月,全省批准用地2060宗,总面积12.24万亩,批准重点项目用地263宗、5.50万亩,有力保障了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重点民生实事、五好园区、文旅五张名片等重大项目及时落地。土生万物,地发千祥。在强有力的土地要素保障下,“三个高地”建设的美好蓝图,正在一步步变为生动现实。



编辑:胡自轩

初审:倪   凌

审核:曾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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