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在校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指标以教育部当年实际下达计划为准。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基础学业奖学金和优秀学业奖学金,具体设置及标准见表1。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学校当年核算下拨的学业奖学金总金额范围内,适当调整各等级的获奖比例,但各等级奖励的标准不变。
表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
类别 | 等级 | 百分比 | 额度 (万元/学年) |
硕士 研究生 | 优秀学业奖学金 | 一等 | 10% | 0.4 |
二等 | 20% | 0.2 |
基础学业奖学金 | —— | 100% | 全额学费 |
博士 研究生 | 优秀学业奖学金 | 一等 | 10% | 0.6 |
二等 | 20% | 0.3 |
基础学业奖学金 | —— | 100% | 全额学费 |
研究生专项奖学金是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捐资在我校设立,或学校自行设立用于奖励资助研究生的奖学金,其评选根据设奖单位或个人与我校签订的协议及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以激励研究生开展原创性研究、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目的,是对研究生学术科研水平及创新能力的综合评定,具体设置及标准见表2。
表2: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设置
奖励等级 | 奖励额度 (万元/学年) | 奖励人数 |
特等奖 (研究生学术创新校长奖) | 8 | 不限 |
一等奖 | 5 | 0-80人 |
二等奖 | 1.5 | 0-400人 |
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来自高水平大学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居前列的硕士研究生新生(含推荐免试研究生),具体设置及标准见表3。
表3: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设置
奖励等级 | 额度(万元) | 条件 |
特等奖 | 1 | 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
一等奖 | 0.5 | 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
二等奖 | 0.3 | 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硕士研究生新生;或来自全国重点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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