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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235元!3月起,符合条件的禅城户籍学生可申领这笔钱

禅城发布 2021-10-31

家长、同学们注意啦!今年,禅城区将继续对具有禅城区户籍、在市外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最高每生每学期资助1235。快收好申领攻略!


助学对象

(一)具有禅城区户籍,就读佛山市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二)具有禅城区户籍,就读佛山市外普通高中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认定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均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

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在校学生;

2

属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在校学生;

3

属于城镇“三无”救济对象的在校学生;

4

孤儿(普通高中市外就读学生不适用)。


资助项目和标准


1

义务教育阶段

义务教育阶段给予生活费补贴。


小学每生每学期500元

初中每生每学期750元


2

普通高中阶段

普通高中阶段给予免学杂费补助,免学杂费补助按照学生所在学校的收费标准进行资助。


省一级学校每生每学期1235元

市一级学校每生每学期1140元

区一级学校每生每学期1045元

普通学校每生每学期950元


申报对象提交材料清单


市外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学生(或家长)如实填报《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一)《佛山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申请表》(附件二),并提交如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原件用于现场核对后立即归还申请人)。


1

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学生本人页);

2

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证书,或镇街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证明(复印证件编号证件内页页面);

3

低保金领取存折,或五保金领取存折,或孤儿发放金领取存折(复印存折户名、账号页及近三个月领取收入流水);

4

在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学生还需提供该机构开具的证明,证明参考格式见附件三;

5

就读市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提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交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

6

就读市外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提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交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和学生本人身份证。


提交资料地点、时间


入读市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市外普通高中的学生直接向禅城区教育局提出申请。


提交资料地点

禅城区教育局

佛山市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10楼1014之二室(同济东路与朝安路交界处)


提交资料时间

2021年3月1日至3月31日


联系电话

0757-82098593、0757-82341150


附件清单


附件一: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二:佛山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申请表



附件三:佛山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申请证明





来源:禅城教育

责编:车军霞、杨妍

审校:车军霞、李颖、伍俊阳、肖婷英

编辑:佛山新闻网 顾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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